第20章:高校科技管理体制上的新突破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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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高校科技管理体制上的新突破 (3 / 5)
        从机构设置看,新中心下辖的6个科室极具针对性:综合办负责日常行政与资源协调,解决“没人统筹”的问题;项目办跟踪校企合作项目全流程,解决“对接松散”的问题;知识产权科专门负责专利申请、维护与运营,解决“专利沉睡”的问题;成果转化科聚焦技术熟化与产业化,解决“实验室技术难落地”的问题;校企合作科专职对接企业需求,解决“供需错配”的问题;****可协调地方政府与高校的合作,解决“校地合作碎片化”的问题。6各科室形成“需求对接—技术熟练—知识产权保护—产业化落地”的完整链条,这是原科发院时代从未有过的专业化布局。

        三、新建转化中心的内外动因:政策推力、市场拉力与高校内生动力的共振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的成立,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外部政策推力、市场拉力与高校内生动力形成的“共振效应”。2015年前后,这三股力量同时发力,最终促成了高校科技管理体系的这场关键改革。

        (一)外部政策推力:从“顶层设计”到“基层落地”的政策传导

        2014年,国家层面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3月,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科技报告中必须包含成果转化前景分析”,从源头倒逼科研人员关注转化;5月,财政部发布《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可留归单位自主分配”,为高校提供了利益激励;8月,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座谈会”,直接要求“有条件的高校要成立独立的转化机构”。

        这些政策不仅明确了“要做什么”,更解决了“怎么做”的问题。以“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为例,2014年前,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需上缴财政,再由财政按比例返还,流程长、手续繁,高校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不高。2014年政策调整后,收益可留归高校,且科研人员可获得不低于50%的奖励,这一政策直接激活了高校的转化动力。某高校2014年下半年的专利转化数量,较上半年增长了80%,正是政策激励的直接体现。

        地方政府也同步跟进:2014年,江苏、广东、山东等省份先后成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区域分中心”,并与高校共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上海、北京等地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为高校转化项目提供资金支持。这些地方配套机构的成立,为高校转化中心提供了“外部合作伙伴”——高校转化中心不再是“孤军奋战”,而是可以依托地方转化中心对接企业资源,依托引导基金解决技术熟化资金难题,政策的“合力效应”开始显现。

        第20章:高校科技管理体制上的新突破

        (二)市场拉力:横向经费增长与政产学研需求的双重驱动

        2015年前后,高校横向科研经费的“爆发式增长”,成为推动转化中心成立的最直接市场拉力。数据显示,2010-2014年,全国高校横向经费从456亿元增长到987亿元,年均增长21.3%,远超总项目经费12.5%的增速。横向经费的增长,意味着企业对高校技术的需求已从“零星合作”转向“规模化合作”,传统的“教授个人对接”模式已无法满足。

        我校2013年的横向合作数据极具代表性:全年签订校企合**议327项,涉及机械、电子、材料等10个学科,合作企业涵盖国企、民企、外资企业等多种类型。其中,有23项协议因“技术指标与生产需求不匹配”中途终止,18项因“后续技术支持不到位”引发纠纷。科发院原项目管理处工作人员坦言:“我们当时每人要负责90多个项目,既要管经费拨付,又要管合同审核,根本没时间跟踪项目进展,企业有问题找不到人,教授有困难没人协调,合作自然容易出问题。”

        除了校企合作,“政产学研金服用”的一体化需求也在2015年快速升温。地方政府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迫切需要高校在当地建立研究院、转化分中心,带动产业升级;金融机构希望通过投资高校转化项目获得收益;科技服务机构需要高校技术资源拓展业务。这种多主体、多需求的局面,要求高校有专门机构统筹协调,比如,地方政府要求与高校共建研究院,需要对接土地、政策、资金等资源,这不是科发院的管理职能所能覆盖的,必须由转化中心这样的专门机构负责。

        (三)高校内生动力:破解“科研与转化两张皮”的自我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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