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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高校科技管理体制上的新突破 (2 / 5)
对高校自身而言,成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也是破解“科研经费依赖症”的必然选择:2014年,中央财政对高校科研的投入增速从2010年的18%降至9%,而横向经费增速却保持在35%以上。我校作为“211”高校2014年横向经费占比首次超过纵向经费,校长在年度工作会上明确提出:“必须把成果转化作为新的经费增长点,否则科研工作将难以为继。”但横向经费的增长也带来新挑战:企业要求“技术要能用、问题要解决、效益要可见”,这与传统科研“重论文、轻应用”的模式冲突,需要专门机构协调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避免因对接不畅导致合作破裂。
二、高校科技管理体系的演进逻辑:从“大一统”到“专业化”的必然分化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的成立,并非孤立的机构调整,而是高校科技管理体系从“科研科—科研处—科发院”持续演进后的必然结果,每一次升级都对应着不同阶段的需求,而2015年的分化,则标志着管理体系进入“专业化分工”的新阶段。
(一)从“科研科”到“科研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初步适应
改革开放初期,高校科研以“完成国家任务”为核心,科研科的职能简单:传达上级科研任务、统计科研成果、发放科研经费。彼时的高校几乎没有“科技成果转化”概念,科研与生产完全脱节,某高校机械系1990年代研发的“精密车床控制系统”,仅因没有与企业对接,最终成为实验室的“展示品”。
2000年后,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企业开始主动寻求高校技术支持,横向科研经费出现增长。传统的“科研科”已无法应对新需求:既要处理纵向项目申报,又要接待企业来访,还要协调院系与企业的合作。于是,“科研科”升级为“科研处”,人员从10-15人扩充到15-20人,职能也新增了“横向项目管理”“校企合**调”,但核心仍未脱离“管理”属性,横向项目的对接、成果的推广,仍依赖院系教授的个人资源,缺乏系统性推进。
(二)从“科研处”到“科发院”:科研规模扩张后的统筹需求
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出台后,国家对高校科研的投入大幅增加:2006-2012年,高校研发经费年均增长22%,国家级科研平台数量增长150%。科研规模的快速扩张,带来了新的管理难题:科研平台重复建设、科研经费使用不规范、跨学科科研项目协调困难。
为解决这些问题,“科研处”升级为“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科发院)”,成为高校统筹科技工作的核心部门。以某“985”高校为例,2010年新成立的科发院下设综合管理处、项目管理处、平台建设处、成果与推广处4个科室,人员扩充到30人左右,职能涵盖“纵向项目申报、科研平台管理、科研经费审计、成果登记与推广”等全链条。此时的科发院,已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统筹”,但仍存在致命短板:成果与推广处作为下属科室,在科发院“重管理、轻转化”的导向下,始终处于“边缘地位”。
科发院原成果与推广处李处长回忆:“2013年,我们想组织一场校企对接会,需要协调会议室、邀请企业、安排教授,但科发院的重点工作是‘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所有资源都向平台建设处倾斜,对接会最终只邀请到20家企业,效果远低于预期。”这种“管理挤压转化”的现象,在2014年前后的高校科发院中普遍存在,成果转化工作缺乏独立的资源、人员与考核机制,成为科发院“顺带做的事”。
(三)从“科发院”到新设“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专业化分工的历史性突破(2015年前后)
当国家政策要求“强化转化”、企业需求倒逼“高效对接”、高校自身需要“效益提升”时,科发院“管理与转化一体”的模式已难以为继。2014年,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高校设立独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为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此次分化的核心逻辑,是“管理职能与转化职能的分离”:科发院作为学校职能部门,保留“纵向项目管理、科研平台建设、科研经费审计”等管理职能,专注于“把科研做规范、把平台建扎实”;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中心作为直属单位,承接“成果推广、知识产权运营、校企合作、****”等转化职能,专注于“把技术送出去、把效益带回来”。这种分工,就像把“科研工厂”和“产品销售公司”分开运营,科发院负责“生产合格的科研成果”,转化中心负责“把成果卖出去、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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