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艰难的进化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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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艰难的进化 (2 / 2)
        这个故事,也成了我的尕舅舅和贡舅舅能在一个现代大都市的茫茫人海中用不着任何事先沟通和事先联络,就能盲寻到对方或感觉到对方实时具体位置所在的最合理合情的注脚。在柯氏、葛氏与贡尕氏家族里具有这种能力的人还不止一、二个,据巴吉玛说,贡舅舅的父亲、姑姑和三位堂叔、尕舅舅的两个亲哥哥还有几个堂哥、一位堂妹也都有这个奇异的心理感应本事。区别仅仅是其中男性居多,女性明显较少。

        我的十九位契丹族英雄祖先中第三代祖先家族部落领袖“老汗王”在他就要离世前的最后时刻的话的大意是这样的:咱们要是——继续这个样子混下去,不仅会乱了辈份儿,更会弄乱、弄丢了咱契丹老祖宗留下来的血脉。我看是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是不是该想个办法啦?依我看,现在好好整弄整弄还来得及。你们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曾经和在座的、其中的老几位私下琢磨商议过,是吧?

        见各位反应不是很强烈,他摇摇头,叹口气,用他最后的力气大声说:那就用咱们“得得尔哈”的老例儿再重新选个真正有威望有远见的人重新担当起部落的新汗王,由他率领着建立一个全新、有前途的家族部落吧。

        这很艰难,因为大家对这个提议都心存疑虑,主要是担忧因此而带来部落内因争夺汗王之位而引起内讧暴发族亲人间的骨肉相残。

        巴吉玛说,“得得尔哈”是契丹英雄祖先们最原始的口头语言之一,意为通过比武产生的家族部落英雄。通常情况下,家族部落每逢农历子、辰、申年、也就是每隔三年要通过擂台比武的方式选出一位全部落家族公认的“王”者,“王”者在这四年中对家族的经济生活——主要是猎获及畜牧业承担责任,家族部落中尊称之为“都都洛休”。其地位相当于“大汗”的副手,专门负责掌管部落的日常事务。

        这个算不上悠久的传统在那些年被人为忽视了,主要是由于第三代部落“大汗”享有的巨大威望,无人能与其相提并论更不要说什么竞争之类了。部落中所有大小事务的决策权一直掌控在老汗王手中,而老汗王几年前自己就感到力不从心了。

        放牧就是由“都都洛休”指定一位属于自己的女性负责牲畜放牧后牛羊的肥瘦、出栏率的高低及渔猎收获的多寡,但是对外交易之类的商务活动却并不承担责任。交易类的商务活动仍然由整个家族集体负责。方式很简单,在了解了牲畜市场、渔猎交易区“克鲁丘”(我的家族部落遗存语言。意为大牲畜、鱼获类及毛皮交易市场)的商务信息之后,由全家族用集体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进行交易。然后再由部落公众推选的“留留兜可”(由家族所有成年成员公推出来的进行具体交易的操作者,就是经纪人或类似掮客的角色全权负责具体交易)。

        这样一来,“都都洛休”所掌握权力的大小就和其能力威信紧密相关,也就和家族部落的兴衰紧紧联系在一起。而重新选出来的“都都洛休”显然和曾经的此类角色有着不小的差别,除部落的放牧等经济活动之外,还要担负起兴旺部落、繁荣部落人丁的责任。准确说,应该就是部落的常务副首领级别的人物“都嘎尔恰”(我的家族部落遗留语言)。在此之前大约近十余年间,都嘎尔恰这个职位一直虚席以待。但这次的“都都洛休”却是以选出新的部落汗王为目的。

        经过十数字年长者的集体讨论,最后决定以所有家族部落成员无论男女,公推三姓中各公推一位最有威望、最具公信力、狩猎功夫最好,人品最佳,威信最高的男性为备选人物。方式是从那一年的立冬之日起,猎获长白山雪狐为标的。第一轮,以7只为最后的数量限额,第二轮看谁在最短的时间内猎获最后的3只长白山雪狐。且还要看最后猎获的长白山雪狐的箭簇所中位置,以不伤皮毛者为优。

        从那年冬至到三年后的三九结束的立春,历经整整三个漫长的冬季,一位叫多和喀隆的祖先在7只猎获的长白山雪狐中他一人就独获39只,而最后猎获的那三只长白山雪狐中有二只为他所猎获。两只长白山雪狐其中的一只,箭镞在双眼间射了个对穿,一只被射出的箭从肛门进入体内仅剩下一小截箭杆尾部的黑色羽毛留在尾巴下面“……漂亮、雪白,丰满漂亮的长白山雪狐狐尾下的鲜红血迹,浸染了努哈卡巴洛(黑色的箭尾羽毛)……”(摘自《巴图鲁瞒尼》祖先歌)

        说实话,如实叙述那只被猎获的漂亮的长白雪山白狐真有点残忍,可那歌里的歌词就是这样叙述的。

        这位决心采取竞争方式遴选部落新一代“汗王”的“老汗王”,他当时已经有了四位“福德镶”——也就是我的家族部落遗留语言中对汗王夫人及夫人们的尊称,这个没有依照蒙古族或满(洲)族的惯例称之为“福晋”,而福晋以下的王爷女人则称为“侧福晋”、“王妃”,以示尊卑。这足以得见我的家族祖先部落对女性地位的尊重。其中有三位“福德镶”为他诞下三个男孩儿,其时分别十九岁、十八岁、十五岁,这三个小伙子虽然都可说是仪表堂堂,身材伟岸,却偏偏“言谈举止皆酷似龆龀之辈……”(注:龆龀tiáo,古时指六、七岁的男幼童),只有老汗王和排位第四的“福德镶”生养了一个小女孩聪明伶俐又漂亮俊俏,时年刚刚及笈(十四岁),老汗王为其取名“赫尤腊”——意思是珍珠闪亮或闪亮的珍珠。

        巴吉玛判断说,前三位“福德镶”应该是前老汗王的叔伯或姨表类近亲,而后一位显然是来自远方且和族中所有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女人。据称,是老汗王在出游乌苏里江时在靠近江边的某个地方巧遇此女,因此结下姻缘。这明显和当时的部落中男女交往不够自由公平合理直接相关,普通族人一般情况下和自己血亲交往的概率并不是很高,而部落“汗王”就会有很多族中近亲类自己毛遂自荐。而“汗王”自己则往往会因这种血缘关系喜尔纳之。

        由此看来,老一代“大汗王”也是饱受近亲滥交养育后代之苦才痛下的决心。他选择新一代汗王的唯一附加条件就是新汗王一定要立“赫尤腊”为“福德镶”,且是唯一,绝不允许再另立任何女人为“福德镶”。否则族中所有人等皆可共同讨而伐之并可废而另立,而恰在此时,“老汗王”自己已是苟延残喘,没等到最后的遴选结果就亡故了。

        显然“老汗王”期望部落新一代汗王的后世子孙再不会因近亲繁育而再度出现“痴苶呆傻”的后世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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