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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艰难的进化 (1 / 2)
日月如梭,光阴荏苒。我的那十九位契丹英雄祖先们渐渐消失在日益变得人丁繁盛的这个开始崛起的新生家族部落之中,这个尚在原始状态的家族部落逐渐显露出勃勃生机。一些比较有头脑的族人开始惴惴不安起来,因为这个部落的生育繁衍形态依然非常原始,血统混乱,打猎及渔牧的收入均由部落统一保管发放,生活、生产数据也同样平均分配。
尤其是家庭的组成却往往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没有具体的家庭观念和固定的家庭组合模式。这就是我前面说过的母系社会特征之一,在我的祖先家族部落,女人所掌握的选择权、主动权要比男人明显大得多。女人或男人看上别人了,只要真正是两厢情愿,知会一下本姓家族中辈份最高者,再由年长的家族长者或说和或拆分。至于孩子的归属就更简单,十三岁以上的由孩子自己说了算,尚年幼的不用废话,一定由母亲抚养,年满十六岁之后再由孩子自己决定。
每个家庭的人口结构是差不多的,一个女人或几个女人率领一大帮孩子,这些女人或为亲人,或曾经属于一个或几个不同的男人,这就是说,没有任何私产。家庭重组没有任何余财可供再分配。所以抚养费之说,压根就不曾有过。在多数情况下,女子的“霍略耶格”(指锅碗瓢盆,乏指烹饪技艺。后演变为“家”的代名词),如果这个女人将其用得精巧,这个女子的“可赫”(泛指简易帐篷或居住处)里就人丁兴盛。
在那时,我的祖先家族部落早期因为没有固定的家庭模式,但是孩子一定会有固定的母亲,却绝大多数有固定的父亲。晚辈称呼男性长辈是一样的,都叫耶多玛——个别少数族群中也有类似的叫法:叔父或舅父——但是显然其内涵是有巨大区别的,和云南的某个母系民族差不多,尤其是和现在云南那个著名旅游圣地卢沽湖以女性为尊崇的少数民族很类似。
如果说一定有某种象征家庭存在现象的话,那就是个伙食共同体的饮食方式,且多半会因女主人的烹调手艺或饮食习惯而产生差异,衣着也会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带有某种家庭独有的烙印。这个家族部落中还存在着若干大小不一的因伙食共享而产生的类似家庭的小集体。但这个家庭式小集体的多数很难维持较长的时间。在某种意义上一个大瓦罐几个小瓦盆或木碗就是一个漂泊不定零散如散沙的家,聚也可散亦可。
凡此种种,这就给部落的生存带来很多麻烦。因为权力分散了,部落的统一意志也日渐削弱。更让祖先家族部落担忧的是遇到重大危机,总是难以形成统一的决策,实施重大的统一应对举措。最重要的是血统的传承,因此而显出混乱、尤其是血统的纯凈与健康,由于性滥交造成的混乱,所受影响最为严重的必定下一代的繁衍生养。《巴图鲁瞒尼》中有这样的表述:“族中后生痴苶呆傻辈日渐增多……”这意思非常明确,部落中由于近亲繁衍开始出现了智障或肢残后代,并有逐渐增加之势。
说穿了,我的一直引以为骄傲的祖先家族部落在十三世纪初、中叶还基本处于原始部落极为随意的男女关系形态。没有真正的部落首领就意味着一种缺乏演绎、形成进化过程的原动力。巴吉玛的说法是:没有了真正杰出领袖的狼群是很难得到适合自己“这一群”生存、繁衍的领地的,所率领的狼群也永远不会真正强大,即使找到了也难以持久。巴吉玛还据此提出自己的观点,就当时的具体情况而言,杰出的部落领袖是打造一个强盛部落的首要因素。
《巴图鲁瞒尼》中是这样表述的——
“顺致六年(应该在公元1450年前后),正值鳌拜疯狂肆虐朝野,边远所遭其祸乱更甚之时,本族部落大汗王自愿禅让,大汗所期唯本部族子孙后代聪明健康,故提议用“得得尔哈”筛选出选新的部落大汗,让新一代大汗率领部落开启部落新的前程……”(摘自《巴图鲁瞒尼》祖先歌)
在最早的那批契丹族英雄祖先中最为年长、威望最高的那位第一代祖先爷爷的长孙在去世之前,部落成员从他祖父那一代开始族中人尊称其为“索克蒙刹”意思是领袖狼或头狼,这个地位与声望是在几十年的共同生存、生活经历中逐渐形成的。而《巴图鲁瞒尼》祖先歌中却有这样的记载——首位家族部落的领袖人物,就是19位英雄契丹祖先中的一位,“依照蒙古族成例将部落王者之称谓‘索克蒙萨’改称‘大汗’——‘大汗’是蒙古族各部落领袖崇高地位与权威的标志和性称谓,“是最合适最准确的部落王者称谓……”
在一个细雨霏霏的夏日傍晚,第三代“大汗”把这个尚处原始状态的祖先家族部落中享有最高威信的六位长者了自己不大的粗羊毛帐篷里。因为这位祖先爷爷的处事与为人风格与他的爷爷——首位“索克蒙萨——大汗”极相像,是从19位契丹英雄在数十年的征战、回归中自然产生的家族部落领袖,得到部落所有成员的敬重和尊崇。他们祖孙间的年龄差距最多不会超过40年,但这祖孙间的血统关系的确是得到整个家族部落的承认的。而血缘关系不明确,在我的祖先家族中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尤其是在我的家族部落尚处于肇始阶段,应该说,我的家族部落的血缘关系是复杂的、混乱的。这种由于近亲繁衍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我的家族部落祖先们是清楚的。可又没有具体措施更没有主动形成意识去刻意改变,这是游牧民族最明显的一个特征,不善于从多个角度思考问题,尤其不善于运用成熟的哲学思维进行深度、长远的战略考虑。思维方式简单,用巴吉玛的话说,咱老早辈儿的祖宗们琢磨事儿,是小马驹子尿尿——祖祖辈辈一根线儿。
这大概就是是游牧民族与汉族之间在思维方式上的最大、最根本的区别。
巴吉玛曾经说过这样一件陈年往事:在我的家族部落刚刚归顺满洲族长白部落不久,族中满(洲)族老姓舒舒觉罗家的一个14岁的少年失踪了,他的伙伴们说,是在和他们一起进山林狩猎的路上失散的。到了大家发现他已经失踪时已经是当天子夜前后。家族部落的一位长者叫起全家族部落的青壮年汉子,一起燃起火把进山林寻找。
直到第四天的寅时,进山林寻找的人们发现族中的葛依克勒氏的二十几位青壮汉子都到了一个叫“多汗图巴那”(意为鬼神也迷路的山谷)的原始山林深处,而且这些葛氏的众多汉子并没有事先沟通,相互间也根本不曾说过什么,大家就齐唰唰从四面八方奔向一个位置,一个巨大的柏树树洞。在那个树洞里找到了那个已经因冻饿而昏迷的少年。
少年得救之后的第三天,人们这才开始细细琢磨发现这个少年所在位置的细节由来:为什么去的都是“葛依克勒”家族的汉子?他们为什么会共同感觉到那个少年的所在位置?
巴吉玛自有他的说法:这恐怕也和我们家族部落血缘混乱的遗留有一定的关联。很有可能是在葛、(尕)家族中有一位遗传基因极其强大、传播能力极强的祖宗,他在这个原本都是葛姓家族中广泛又随心所欲播下一拨又一拨的强壮的人种儿,留下很多嫡亲后代。用我的巴吉玛的话说,那家伙一定特别有样,专门能勾引娘儿们,不光裤裆里的家巴什儿邪虎还他妈贼好使,功夫也相当不错,开上一枪就能让挨了枪的娘儿们肚子里揣上个小杂种。而这种相同的血缘遗传关系,往往就会有这种说不清的共同感觉。现代社会中人们称之为“第六感觉”,可我的巴吉玛不认可。他坚持认为那是血缘亲情的又一种既外在又内敛的表现形式,他原话是:血缘这东西你看不见摸不着可你不能不承认它的确是每个人身上不可缺少的记色(色,念“骰”,东北俚语,意为记号、标志所有权归属的私密印迹),死了也得带着。而这样的“记色”(读骰)往往就会在你没在意的时候,冷不丁给你一个天大的意外,可你又怎么想都想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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