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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七章 喜迁莺 (1 / 3)
自仁宗朝始,殿试释谒后,部分新进士由直接授官改成“守选”,通常要守“五选”,即登第释褐后再等待一年三个月才能赴吏部铨选注官。
今科却是有所不同。到得九月份,在京中“守选”的进士已是百不存一。仅半年时间,便为绝大多数新科进士选了官,可见吏部是下了大功夫的。当然,皇帝的态度才是决定性因素。
原本,授官选官是吏部职责所在。僧多粥少,数百名新科进士想要全部安排妥当的确不易,这也是为何会守“五选”的客观原因所在。但像王棣这样的初选、再选分别之大也是实无先例的。正七品的实授职官哪,起点之高令人咋舌,显然是要大用的。
附郭之县便附郭之县呗,又有甚底打紧的。让王棣振奋的是,宗泽“恰好”也被授了元城县尉,想想有个候补民族英雄成为属官,够刺激的。
《宋史》:“建隆元年,令天下诸县除赤、畿外,有望、紧、上、中、下。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
宋朝初期的县级主官叫做“判县事”,后来才改为“知县”或者“县令”,这两者其实还是有一点区别的。像是比较重要的县,或者是辖区比较大,人口比较多的县,一般都由京朝官、幕职官来担任,也称为“知县事”,而比较偏远或者比较小,人口也少的县,则由品阶比较低的文官来担任,这种叫做“县令”。
《宋史》:掌总治民政、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振济、给纳之事皆掌之,以时造户版及催理二税……若京、朝、幕官则为知县事,有戍兵则兼兵马都监或监押。
通常,一县衙署除了主官知县外,还有县丞、主簿、县尉、教谕等属官。
《宋史》:“开宝三年,诏诸县千户以上置令、簿、尉;四百户以上置令、尉,令知主簿事;四百户以下置簿、尉,以主簿兼知县事。”
这里说的比较清楚,千户以上的县,县令,主簿,县尉都具备,四百户以上的只有县令和县尉,主簿的事情由县令兼任;而四百户以下的小县索性就连知县都不设置了,反而是由主簿来兼任。
元城是府治所在地,辖下民所数千户,元城县衙自是属官皆具。
这其中,县尉有所不同,除了此职的几个官职基本都是文官来担任,这也是宋朝官制的一大特点——重文抑武,文官担当武将,但是这个县尉一般就是武人来担任了。
《宋史》:“建隆三年,每县置尉一员,在主簿之下,奉赐并同。至和二年符两县各增置一员,掌阅习弓手,稽奸禁暴。凡县不置簿,则尉兼之。”
县尉的工作比较好理解,就是负责一个县的治安和防护工作,类似于如今一个县的警察系统的主官,嗯,相当于后世的“公安局长”及“人武部长”,而且还负责士兵的训练。
另外,唐时县尉员额品秩各因县之级别而异,少至一人,多者六人,阶从八品下至从九品下不等。通常为进士入仕者初任之官,京畿县尉尤为显重,入朝可授郎官、御史等职。宋朝自太祖建隆三年始置,统辖弓手,维持治安。元丰改制,定为从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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