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卷 对于儒家文化误解{上} (8 / 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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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卷 对于儒家文化误解{上} (8 / 23)
        孔子为之“讳”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宣扬正道,用正道来引导天下。另一方面是“贬天子,退诸侯,讥世卿”,名为“讳”之,实为“彰”之。也就是告诉我们,那些事是“见不得人”的。

        我们不要以为,孔子是在替尊者,亲者,贤者隐瞒丑事,恶事,那是大错特错的。我们要知道,《春秋》是孔子站在“道”的高度来评判天下一切人事,为天下树立王道仁政原则的著作,而不是为了作一部“史书”。

        所以,“庄子说‘《春秋》经世,先王(孔子)之志’,孟子说‘《春秋》天子之事’,董子说孔子作《春秋》‘加王心,当新王,返王道,为一王之法’,桓宽说孔子‘修王道,作《春秋》’,王充说‘素王之业在于《春秋》。

        最能阐明《春秋》外王xi

        g质的莫过于司马迁了(司马迁为公羊家),司马迁曰:‘《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辩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蒋庆先生《公羊学引论》,第36页)

        由此来看,孔子在这里的“讳”与后世所说的“讳”是两回事,以何为证?

        我们可以举《礼记?曲礼上》中的话来为证:“贤者狎而敬之,畏而ai之,ai而知其恶,憎而知其善。”

        为尊者,亲者,贤者讳,是鼓励尊者,亲者,贤者尽其本分,也是为了使人们对尊者,亲者,贤者保持一种敬意,ai意,学意。

        贤其贤,亲其亲,不能不知近之敬之,畏之ai之,更不能不“知其恶”以自警,否则便不符合“中庸”之道。

        我们用“推己及人”的原则扪心自问一下:我们在把尊者,亲者,贤者的丑事,恶事大肆张扬出去的时候,我们是一种什么心态呢?

        当他们有错的时候,我们应该是敬而告之,以便使之知过而改,不至于陷于不义的境地呢?还是到处去宣传他们的错误,要达到什么目的呢?

        如果是已经成为历史的,那么,孔子主张“遂事不谏,既往不咎”。因为谏也无用,咎也无益,关键在于我们能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最后,我们引《孝经》中的两段话来结束此段: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子曰:“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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