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被冤枉了二千年的赢政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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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被冤枉了二千年的赢政 (2 / 2)
        与最近很“热门”的明“帝国”开过皇帝朱元璋相比,与千古“明君”乾隆相比,这始皇帝实在是小巫见大巫了!才坑杀了460个方士,竟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2000多年!实在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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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如果您硬要说焚书坑儒是残暴,那鄙人也不想与你争论,毕竟这本就是学术界争论不休的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如果那位兄弟说始皇耽于游玩,不务正业,那鄙人非操家伙跟你干不可!因为事实上这始皇简直是个罕见的工作狂啊!——“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他事必亲躬,白天处理政务,晚上批阅奏章,每天批阅的奏章重达一百多斤,而且不批阅完绝不休息!而为了贯彻秦帝国的经济文化政策,宣扬秦帝国的公权力,这位勤勉的皇帝还不得不在其晚年拖着病体多次巡幸齐楚,试图凭着自己巨大的威望镇压当地的分化势力,终至病死沙丘!严格来讲,我们这位始皇帝是累死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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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到这里,有几句话是在不吐不快。常看到网上书上有些文人在那里分析,秦统一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这全他奶奶的在胡扯!想论史就好好根据史料分析,杀**动不动拿老百姓开涮!我们的百姓哪有你们这么高的“觉悟”!自周而秦,垂八百年,只见那些诸侯在“尊王攘夷”,没听见那个苦哈哈在盼统一!也没见那个学派响应“百姓呼吁”,公然主张中央集权制!如果说秦统一是民心所向历史趋势,那这个民心也是在转移得太快了,不到二十年,为何又都向着分裂了?在这一上,鄙人极其赞成先生在《灯下漫笔》中那段话,特此引出,与诸君重温:

        ——……但实际上,中国人向来就没有争到过“人”的价格,至多不过是奴隶,到现在还如此,然而下于奴隶的时候,却是数见不鲜的。中国的百姓是中立的,战时连自己也不知道属于那一面,但又属于无论那一面。强盗来了,就属于官,当然该被杀掠;官兵既到,该是自家人了罢,但仍然要被杀掠,仿佛又属于强盗似的。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有一个一定的主子,拿他们去做百姓,——不敢,是拿他们去做牛马,情愿自己寻草吃,只求他决定他们怎样跑。

        假使真有谁能够替他们决定,定下什么奴隶规则来,自然就“皇恩浩荡”了。可惜的是往往暂时没有谁能定。举其大者,则如五胡十六国的时候,黄巢的时候,五代时候,宋末元末时候,除了老例的服役纳粮以外,都还要受意外的灾殃。张献忠的脾气更古怪了,不服役纳粮的要杀,服役纳粮的也要杀,敌他的要杀,降他的也要杀:将奴隶规则毁得粉碎。这时候,百姓就希望来一个另外的主子,较为顾及他们的奴隶规则的,无论仍旧,或者新颁,总之是有一种规则,使他们可上奴隶的轨道。

        “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愤言而已,决心实行的不多见。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用成语来说,就叫作“天下太平”。

        任凭你爱排场的学者们怎样铺张,修史时候设些什么“汉族发祥时代”“汉族发达时代”“汉族中兴时代”的好题目,好意诚然是可感的,但措辞太绕湾子了。有更其直捷了当的说法在这里——

        一,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

        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这一种循环,也就是“先儒”之所谓“一治一乱;那些作乱人物,从后日的“臣民”看来,是给“主子”清道辟路的,所以说:“为圣天子驱除云尔。现在入了那一时代,我也不了然。但看国学家的崇奉国粹,文学家的赞叹固有文明,道学家的热心复古,可见于现状都已不满了。然而我们究竟正向着那一条路走呢?百姓是一遇到莫名其妙的战争,稍富的迁进租界,妇孺则避入教堂里去了,因为那些地方都比较的“稳”,暂不至于想做奴隶而不得。总而言之,复古的,避难的,无智愚贤不肖,似乎都已神往于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就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了。

        但我们也就都像古人一样,永久满足于“古已有之”的时代么?都像复古家一样,不满于现在,就神往于三百年前的太平盛世么?

        自然,也不满于现在的,但是,无须反顾,因为前面还有道路在。而创造这中国历史上未曾有过的第三样时代,则是现在的青年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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