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天作之合(一) (2 / 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十一章 天作之合(一) (2 / 3)
        政府对歌妓实行管理的最主要的特征是实施妓籍制度,每个歌妓都要在当地政府备案。若想脱离这一行,比如从良,就必须向官府提出申请,说明为什么要脱籍的理由,经官府批准后才能离开此行。

        一般来说,歌妓申请脱籍不会受到阻拦,但也有例外,因曾得罪某个人或者政府需要,而受到百般阻挠、刁难的也大有人在。

        歌妓中的营妓是歌妓队伍中的一个分支,营妓又叫军妓,顾名思义其主要服务对象是军人。她们主要活动在军营中或军营周边,中央禁军、地方厢军,以及边防军中都有。因为大宋京城汴梁周边屯驻着几十万禁军,因此开封城内外军妓的数目极大。

        若细划分,营妓与军妓既有着密切关系又有区别,但基本应属同一类,一般都统称营妓。营妓也不是单纯的只为官兵提供**,她们也和官妓一样,要擅乐器,会唱歌跳舞。

        歌妓中的另一分支是艺伎,又称为歌伎。这一类歌妓,她们大多是出自世习散剧、杂剧之家,有独特的家传伎艺在身,既能歌舞又能表演绝技,因此称为歌伎,以区别纯擅歌舞的歌妓。高官权贵家的宴会,经常见到这种携乐器而往的歌伎身影。

        她们不像一般歌妓那样,每日涌向酒楼歌肆,而是聚到东京较大的歌舞场所,如著名的金莲棚、宋门外的瓦子,在那里表演各自的拿手好戏。她们凭着精湛的丝竹管弦,艳歌妙舞和高超伎艺,吸引客人观看演出,炫人耳目,打动客人的心。

        这些歌伎多是家传伎艺出身,表演主要是歌舞杂以献伎,与同是单纯表演杂耍伎艺的女伎又有不同,这些歌伎的伎艺主要是歌舞弹唱而非杂耍。

        而官妓中的主流则是遍布城乡的歌妓队伍,涵盖了所有以歌舞佐酒为主并在官府登记在册的妇女群体。

        歌妓在中央隶属教坊,在地方隶属妓乐司。

        她们中有一类人是最好最成功的歌妓,功成名就,财物颇丰。这类歌妓中的一部分人由于成名早,逐渐洗手脱离此行,或者虽然还在做此行,已是偶一为之,如秀香这样的名歌妓;另一部分人如瑶卿之流,年青有才名气大,正是如日中天之时。

        这类歌妓,从其住处就见品位。其起居皆为广厦豪宅,三四厅堂,其庭院必有花卉假山,怪石盆景,更大些的还有鱼池水榭,甚至引进河水穿院而过。她们的闺室也都是帷幕茵榻尽其豪奢,左经右史盈架,壁挂名家书画。

        她们个个能文词,善谈吐,妙应酬,评品人物,答对有度。大门外总有仆人、马匹车驾等候。室内或是豪少来游或是进士寻芳,总是美酒佳茗,戏谑说笑,香艳满室。

        但是上面所说这类歌妓毕竟少之又少,为摆脱贫困命运,为家庭生活而谋生的是数量庞大的歌妓队伍,这是宋代歌妓的主流。

        她们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层次,出入于各种档次的歌楼酒肆、楚馆秦楼。这是一支庞大的队伍,谁也搞不清汴京城里到底有多少这样的歌妓,每到傍晚便会在汴京城的大街小巷看到这一壮丽的景观。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