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航运 (2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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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航运 (2 / 6)
        “再者,外国船只运送进口或中国本土的货物,除了进出口货物要交5%的关税外,只要交2.5%的港口税,就可以通行无阻。而本国船只运送的货物,则厘卡都要收税;而且华商除了纳税以外,还要忍受各级官员用各种名目进行的勒索。厘金本来是征剿太平天国时征收的非正常的杂捐,商人提出在洋商介入后,按照对待洋商的办法,加收进口税的一半,即可免征厘金。但是,署理两江总督张之洞竟然认为内河小轮比照洋轮完税一节,万不可行。为了维护不平等、不合理的厘金,宁可不让中国商人兴办轮船运输!”这样祸国殃民的厘金制度,压制着中国所有行业的发展,从1853年开始征收,直到1931年才裁撤。

        “这不是白痴嘛?放着赚钱的路子不让自己人走,宁可留给外国人。**,这满鞑子真不是东西。”罗亮官愤愤地说,引起一片附和。

        “其四,不准中国轮船在没有开放的港口自由航行。后清时期,清政府被迫或主动开放了48个口岸。大量内河和沿海码头、港口没有开放,如果善待本国商人,让他们在其中自由航行,本国航运商可以避开外商的压力,更快地成长。但是,满清朝廷堵塞了这条中国商人致富之路。他们所持的理由是:如准华商随便进泊各口,则洋人久必觊觎,既不在通商口岸往来买卖,即难仍在洋关纳税。”直到民国建立初期,这个局面依然没有改变。

        “于是,大量本国资金情愿投放到外资公司,或者购买了轮船后在外国**注册并交给外国人经营,冒充外国公司。”这与今天外资享有超国民待遇下,本国资本宁愿扮演假外资如出一辙。

        “……美商在华最大的企业旗昌洋行所办的旗昌轮船公司,1/3以上的资本是华资。……”这句话叫大家眼睛一亮,那些精明的清朝生意人,对于兰芳这么个半洋人背景的航运公司,一定会很感兴趣地。

        原本的后世,到1908年,安东(今丹东)一埠,航业已尽为日本抢夺,虽有商轮十余艘,亦半挂日旗,其实日人所有该埠航业,亦半为中国人资本,这些现象带有普遍性。在外资企业中附股的现象不仅在航运业中存在,在外国人从事的保险业、银行业、各类工业、码头堆栈、**业和铁路运输业中,都有大量华股,华股比例有的占50%,有的占60%,有的甚至占到80%。

        所以利用兰芳的国籍身份,参股外国公司,或创办自己的公司,吸纳华人或国外股份,在目前中国航运中的,外国船只还未大规模涌入的时候,迅速进入,抢占一席之地。

        19世纪30年代蒸汽机被广泛应用后,给航海运输事业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不仅船的运载能力成倍增加,而且速度也有所加快,船上的生活条件也大为改观。

        “发匪战乱一开,长江航线运价哄抬,已经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了。沪汉间货运价格每吨高达25两白银,客位每人竟要75两白银,往返一律。船只往返一次就可以足敷成本。厚利所趋,人皆垂涎呐。”刘玉振不愧是北线一把手。

        “60到今年,这两年间,**洋行商人纷纷向国外订购轮船,连一些“二流洋行”都争先恐后地经营长江轮运业务了。”刘玉振说。

        听到这里,几个大佬都按耐不住兴奋的神情,“没错!1861年初琼记老板就把“火箭号”开进长江,并很快获利14.8万元,几乎超过成本50%。另一艘叫“山东号”的也赚了37000元。”

        “**至少有廿家洋行,每家都经营一、二只轮船。有英商宝顺、广隆、怡和、吠礼查,美商的旗昌、同孚、琼记、百亨、合渥、丰裕。”

        “一条船就是几万银子,乖乖!”

        “今年琼记曾提出一个筹资80万两白银开办轮船公司的计划。只是由于未能从“华商”手中筹足资本而使计划搁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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