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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雪城高原上的婚礼 (11 / 12)
夜已黑。他见卓玛家人喝完“土巴”(亦称面疙瘩,他们习惯睡前喝此物)。睡觉休息了,心里好不喜欢,暗自高兴。卓玛一次又一次探头往窗外看,等待情人的到来。平措从牲畜房里跳出,来到窗下,顺着心上人抛下的绳子爬了进去……
然而,这种只能暗中相会的日子能长久吗?青年们能摆脱陋习的枷锁吗?很难得知。
另外,此次我们下乡中,发现阿里地区普兰、扎达的婚俗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那就是封建残余现象。两县一部分村庄,就存有这种情形:男女经恋爱,征得双方父母同意,也就可以同居了。没有登记,没有结婚证书,为典型的未婚同居现象。
这种情况,不举行婚礼,但男人只能在晚上到女方家里过夜,白天则回家生产劳动,年年如此。有时,路程甚远,白天下地干活或放牧,晚上又得几里外赶至女方家中。第二天还得早早起床归去,真让男人苦不堪言。但碍于传统习俗,只能坚持,年复一年地奔波着。
这夫妻分居的形式比较普遍,其历史显然要比站门求亲方式源远流长,至今犹未消失。谁也讲不清楚这一习俗源自何时,还将持续多久?
普兰、扎达两县部分村落,从古至今一直实行夫妻分居制度,形式于走婚的婚俗,这究竟为了什么呢?经细心观察了解,才揭开谜底。
在阿里,土地是人们赖以生存的永久性生产资料,也是世代传承的重要财产。因此,人与人之间围绕着土地的使用、占有、支配、分配等问题,结成各种各样的互助和依存关系,并由此引导出藏族传统社会的基本结构,包括家庭结构。
人们为了使世代聚积并代代传承的土地和财产不受分割,千方百计地维护多代同堂的大家庭不分离,就采取夫妻分居的婚姻家庭形式,保持大家庭的团聚。
农牧民家庭最担心发生的事是兄弟分家立户分散土地、财产,而削弱实力,降低地位。因此,一般都不鼓励把土地、财产再分配给新立户的小家庭,对他们来说最理想的情况是所有的儿子、女儿都留在同一家庭中,实行夫妻分居形式。
在藏民族传统中,几世同堂、双老健在的大家庭,人们认为是好事。大家庭既有利于家庭内部从事农业、牧业、副业和商业等的劳动分工协作,更有利于经受各种自然灾祸打击。
……
这些村落里,男女未婚同居既成事实后,又要实行夫妻分居形式,各干各家里的工作,互不干扰。只是逢年过节、遇农忙或某些特殊日子里,男人才在大白天到女方家里走动一下(平常都为晚上来往)。
有了孩子,男女双方皆欢喜,但孩子必须留在女方家里。做了父亲的男人,经常来看望孩子,也适当给其买些衣服、玩具、糖果、补品等,其余可以什么都不管,但也有例外的。这种生活,一直延续到孩子长大成人,父母双亡,这些孩子长大成人,又要重复父辈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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