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朝歌城外有颗树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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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朝歌城外有颗树 (1 / 3)
        朝歌,一个自天诞生时便存在的称谓。在从前,那是一个人的称呼,后来,变成了一群人的,到如今,成为了一国家。任历史更替,千秋尽散,不变的只有朝歌二字,因为它刻在这数千万人的心中,刻在那都城南门的城楼上。这同世界一样久远的名称,放在了同它一样沧桑的城里。它们共同见证了这世界的苍桑巨变,见证了那星升星落,见到这头顶苍穹从神圣到被被一人一剑破。它们也本不信这天,因为它们叫朝歌。

        在千万年之前,诞生了一个物种,人。当时人以部落氏族而居,其中可知的便有如今的朝歌。在当时,他们之中只有族长才能被称为朝歌,意为“朝歌夕舞”,也有愿所治之民安乐之意。在那历史的长河之中,族群终向着国家转变,但那不仅仅是那白到纯白的过渡,是血与战的洗礼,但那时的他们,那般的勇往无畏。

        “伐林木,做床儿,羊毛半拉。垒高土,砌石墙,朝歌无双。折高枝,画眉毛,做个男儿。训恶兽,敬先祖,为世而平”

        在那深山中,听见的呐喊是不屈。在那险崖处,攀爬的手脚是刀戈。那声是战败却不屈之音,那手脚是为执盾矛而生。

        生存和死亡是永远的问题。朝歌带着他族人在这其间徘徊。他们经历了北边部落的侵犯,在那场战争之中,他们死掉了十分之一的战士,其中还他自己那未成年的女儿。在这远古的部落之中,男人虽比女人更加强壮,但没有谁敢小瞧那些女战士。在朝歌带领之中,部落之中便组建了少年战士,他的女儿,是那其中最优秀的人,因为她是朝歌的孩子。

        他还记得女儿冲向敌人时的背影,他十分惊呀,也略有欣喜。她望向她周围比她高的成年战士们,心中敬佩之余是无畏。这一刻,她与他们一起。她本该站在父亲和他们的身后,因为年龄是她最致命的弱点,谁都会看出并抓住这弱点。她知道,但依然选择站与他们一起。朝歌的孩子,注定生而不凡。望着女儿跌倒又爬起,受伤又站的样子,他仿佛看到了往日的自已,在与那野兽博斗之中负伤,在与那以往部落斗争中流血。

        直到天空不剩一缕光辉,黑夜临降这世界。他们不惧这黑色,黑色是他们盾,是他们吞噬敌人的助力。

        在那场战斗中,黑色战胜了,他没有再夜里听见任何的刀戈声。战斗结束了,那本应站在他身伴的人都站在了黑色中,阻拦了北边部落,他看见了女儿招手,还看见了战士收刀。

        “狼烟起,归家早,北方雁落,收起战刀解衣袍”

        “风沙扬,英魂壮,擒蛟控蟒,谁敢犯我人和疆”

        “朝歌雄,朝歌烈,驱车牧马,扬鞭驰骋在草上”

        一场场的战斗,一遍遍的吟诵,一次次的离别,是为这朝歌在这片土地上永垂不朽。他们用生命在保护,这两个字的尊严,因为这是整个族群的尊严。

        如今的朝歌,没有了北边部落的侵袭,那曾强大得令朝歌俯首的部落,成为了朝歌的一十三郡中的一郡,那自南方而来的飞鸟,早将这消息从南传到北,从如今传到先代,这只鸟叫祝,它曾栖息在朝歌南方的明池旁的树上,那树昼生夜枯,圆月则荣,遇旱洪则鸟鸣而树经年不长寸余,若遇圣明之事或人则昼生夜不枯,经年百尺。这树被那些依其生存的部族称为神明之树,他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祔。

        自朝歌将四方的部落都整合成一国时,便将此树连那明池一同以无上之功移于朝歌城外的天阴山处,自那以后,天阴山也更名为天池山。也正因这树移,还曾激发了南方数个部落的反叛,让这刚平静下的朝歌又添波澜,但在许以重利和经年的平叛下,朝歌终是以每五年南方三郡可以选择百数人来朝歌第一的祭祀宗庙和第一的武庙—太尚庙里学习为妥协,这条件不可谓不丰厚。祭祀是朝歌之人获得力量的最特殊也是强大的途径。但他们不祭那所谓的神灵仙佛,他们只祭远古先民,祭祀那些为部落牺牲的战士,祭祀曾经强大得令万兽被之训服的部落之长,既是那被称作朝歌的人。

        每一代的朝歌都被奉祀在朝歌皇城中的宗庙,如今那儿更像是学府,让朝歌人知道他们曾有一段光辉的历史,向他们展示先祖的强大。祭祀也是后来人对先祖的敬仰,通过祭祀,沟通人与魂灵间的联系,知道那强大力量的来源时,也体会那荒古时期恶劣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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