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小学时光 第六章 留级带来的荣耀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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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小学时光 第六章 留级带来的荣耀 (1 / 2)
        一九九三年九月开学的时候我留级了。因为那时候留级很正常,所以我也没觉的有什么不好意思。小堂哥也上三年级了,但是不给我一个班。我们如愿已偿的同一个年级却没有像承诺的那样一起上学放学做作业玩耍。从那时候我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承诺就是用来骗人的。那一年在学校的时候我和小堂哥并没有什么交集,因为不在一个班,因为我们彼此都有很多新的同学,也因为我留级之后学习突然就变的很好。某一天早晨课间休息的时候,我看到小堂哥一个人站在操场上,那个背影真的很落寞。九月早晨的凉风足以让还穿着短裤T恤的他瑟瑟发抖,初起的阳光没有给他温暖却让他侧脸上的孤单清晰的折射出来。这个镜头让我印象深刻的原因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必须得失去一些人或者一些东西,而和小堂哥的友谊或许是我有感觉最先失去的吧,我最终没有叫他一起玩。我当时一起玩的那个圈子只属于我,在他们看来小堂哥是外人。

        新的三年级班主任是汪子坡老师,是丰棉小学后勤主任的二儿子。他数学教的比老候要稍微差一点,但是打人的本事却比老候厉害的多。我有一次数学作业少做了一题被他直接用本子朝脸上甩了两下,真是没有一点爱心。但就是这么一位老师十几年之后竟然和自己的家族一起办了所小学,自己还当起来校长。你说说中国的教育是该喜还是该忧吧。好在小学的知识没有什么灵活性,学过一年了你的成绩就会很好更何况暑假里面我还挺认真的补习了十来天数学。教语文的于宗臣老师也是父亲的老师,很博学。授课时也特别有意思,为人谦和从不打人。我最喜欢听他的课,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所以他也颇喜爱我。所以我在留级的这一年我终于以优异的成绩做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好学生。

        在那年代为了检验各个学校的教学质量,全县会以乡镇为单位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抽考,也就是现在的教学质量检测。具体做法就是各学校从各年级抽出各学课功课最好的学生到乡里参加考试。虽然这一行为无异于得了几块金牌并不能证明你是体育强国一样,但是至少能代表你正确对待了教学和学习。因为我在留级之后学习成绩突然就变好的缘故,所以那一年我代表丰棉小学三年级参加了语文和数学的抽考。被选取的学生会有一段时间的特殊加餐,无论是语文还是数学都可以随时随地的找老师请教问题,事实上老师也会组织统一的特训,就是利用放学的时间或者周末都我们进行辅导。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其实是不开心的,因为每周末我的时间都会排的很满,什么时间和谁一起玩什么,都是约好的。如果被补课耽误了,就少玩一样。但是当父亲得知我被选上抽考的时候,竟然把家里唯一的自行车也是他卖豆腐的代步工具让给了我。并让母亲每天等我补完课回到家之后才可以吃中午饭。这个态度让我觉得很不安,其实那个时候不知道这是压力而已。我最终取得了语文全乡第一数学全乡第二的好成绩。乡里面奖给我一支英雄钢笔和一个当时很稀有的硬皮本子。学校里面又奖了我很多本子和两瓶英雄蓝色墨水,这些东西在平常不光我不敢想就连父亲都不曾想过。所以我把这些奖品连同荣誉带回家的时候他甚至比我都激动。我甚至从他眼里看到了一层雾气,他拿着奖状说,:“连你哥加你我供了九年终于能给我争口气了。”他让我哥把奖状贴在最显眼的位置并对我说:“钢笔和本子要好好保存能不用尽量别用这是一个记念。”我很不以为然没几天就用了。父亲那天让母亲买了肉炒了菜自己喝酒让我多吃肉,他的全部心思都放在了我的身上,根本没有发现和我一样同上四年级的哥哥和已经上一年级的弟弟的沉闷的表情和失落的眼神。

        这其实只是荣耀的开始。抽考过后各科老师都知道三年级二班有个叫徐德地的是个成绩极好的优秀学生。无论在什么时候优秀者都会享有一些特权,至少是偏爱。我初中的班主任杨爱峰同志就很赤裸裸的说过,谁成绩好我就高看,他想在讲台上听课我都让位子给他。这以后我还会详细叙述,现在只是要这个观点。我在后三年级的时候极度受到老师们的偏爱,所以一些事情如果别人去做一定会被严厉惩罚,而我去做的话至多也就是被老师含着笑教训两句。最具代表性的事件就是情书风波。

        也许是我小时候接触大部书太早了,又没有谁正确引导看书的方向所以过早的接触了一些至少是小学的孩子不该看的书。我那时候不仅看过了徐志摩的文集,连红楼梦这种典型的爱情都开始翻翻。那个时候肯定不会读出来批判强权政治揭露黑暗社会这些学术性观点,更多的就是觉得人家用的词语很优美生动当然也不可避免的对爱情产生了一些光怪陆离的想法。用当时我的知识程度能给爱情这么个解释,爱情是个虚词看不见摸不着但是肯定有。我当时觉得徐志摩是很有爱情的,因为他不仅给林徽因写《偶然》还为陆小曼写《爱眉小札》,所以我当时特别崇拜他可以给那么多的女孩写情书。于是我也决定给我们班的一个女孩写封情书,这事如果放在十几年后的现在,最多也就会说现在的孩子很聪明,知道的东西多。大人知道后也就一笑了之了。但是放在那个时候,不要说小学生是禁忌了,就是初中生和高中生也是不可踏足的雷区。而我却做了,而且还弄起了不小的风波。

        那个女孩子叫于晓田,就是学校旁边的那个村子的。当时她总是穿着一件红色的外套,一头长发总是梳着那种下面披散着上面有个辫子的发型。大大的眼睛清澈的像两汪水潭,眼珠像黑色的围棋子那样深邃。她很爱笑,而她侧着脸微笑时露出两颗小虎牙的动作,让当时的我觉得倾国倾城。坐在她右后方的我经常因为这个动作,上课情不自禁的开小差。这个印象深刻到若干年之后我只要见到有人梳那种发型或者侧脸微笑都会想起她。于是某一天我就决定给她写一封信,阐述一下心中的情感。

        我其实不知道情书怎么写,也担心过于直接了被别人看出来不好意思,毕竟农村的孩子还是比较害羞的。不过幸好有徐志摩文集。我决定从徐志摩的诗歌中抄一篇送给她。这是我至今都佩服徐志摩的地方,他写的诗绝对能直接让全世界的恋人当情书用,这个对感情的把握,和对文字的控制绝对是大师级别。就我知道的电视剧啊电影啊反正提到他的那首《偶然》至少得有三部,当然我当时也是用的这一首。考虑到于晓田肯定没有看过徐志摩的诗歌,我决定把那首《偶然》拿过来直接用。反正徐志摩也不在了,也没有人告我侵权,就算是他活着,看在我们都是老徐家的人,肯定也得给点面子。于是我就在算术本子上撕了一页纸数了数行数看看能写开就直接按照诗歌的格式把全诗抄了下来:

        我是天空的一片云,

        偶尔投放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迹。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写好之后我看了好几遍发现没有什么问题了,就准备买个信封装上抽个中午放学的时间夹在她语文书里,好让她在下午的语文课之前预习课文的时候就能看到。这样一来不会在她看的时候被老师发现,二来如果她受到什么惊吓也不至于惊动老师。未虑收获先思退路,就这份细致我觉得一般的小孩还真做不到,足以看出我小时候能挨这么多次揍还是有原因的。出去买信封的时候才知道信封要一毛一个,我在卖东西的小摊那徘徊了五六分钟最后还是没有舍得买,一毛钱能喝四杯汽水呢。回到教室我决定自己用手做一个,我们那个时候流行自己动手。在做信封的时候我突然就想到自己做的东西很有意义,抄人家的诗当情书真是很丢人。于是我把那首诗拿出来看了看决定改改,变成自己的东西。我当时的水平哪能体会到情场老手徐志摩同学的诗歌中的丹心柔情,还好我在于宗臣老师刚刚教的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真理指导下,一口气读了十几遍也不是没有一点收获,再加上看到我们操场上的那两棵挺大的梧桐树产生的那一点忽明忽暗若有若无的灵感。于是在绞尽脑汁写了划再写再划的摆饬了将近一个小时,教室里都来了十来个人的时候,我才把《偶然》改到我认为是属于我自己的作品。于是这首流传在爱情界的经典诗歌就成了下面这个样子:

        我是学校的一颗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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