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三节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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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三节 (1 / 2)
        真正的穷苦生活是什么样的,其滋味如何,只有身在其中的人才有深刻体会。我曾经看过一个香港人拍的记录片。讲述的是一位富豪深入香港社会底层体验一周穷人生活的经历。在体验这种生活之前,这位富豪曾经自负的说过:“即使现在让我回归赤贫,凭借着我的聪明才智,我仍然能够再次成为富翁。”然而,当他真正进入社会底层,开始贫苦生活的时候,仅仅一周的时间,这种自负彻底消失。穷人住的鸽子笼,是真正的立锥之地;穷人的工作,与劳改犯所从事的重体力劳动无异;穷人的收入,连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都成问题;穷人的生活,单纯只是为了活着而已。所谓改变命运的斗志,在日复一日的苦难生活折磨下,成了苍白的口号。到最后,连这口号也懒得喊了。是的,整个人都已经麻木掉了——只要活着就行。至于为什么活着已经不重要了。太累了,累得没有一秒钟的时间进行思考。在那种环境下,人能够麻木的活着已经是上天恩赐了。

        大哥大嫂当时的生活状态就是这样的,甚至可以说,比这位富豪体验的生活还要艰难。毕竟富豪只要养活自己就行,而大哥却要养活老婆孩子。虽然生活已经如此不堪,但是并未将大哥击垮。在那种惨淡的生活状态下,在那些灰暗的日子里,大哥仍然保持着唱歌跳舞的兴趣爱好。这不是艺术创作,这是真实的生活,是生活的本原。

        苦老大,苦老大,这句话用在大哥身上没有半点夸张。大哥幼时天赋极高,无论是文化课,还是艺术方面的悟性,属于看看就会的那种。在就读小学时,从校长到老师,个个都对他竖大拇指。然而,一次高烧让他的智力受到了损伤。那天,高烧持续不退的大哥对妈妈说:“妈,你看院里着火了!”妈妈往外一看,哪里有什么火。妈妈不知道,那是大哥高烧厉害说的胡话。那个年代不像现在,孩子稍微有个头疼脑热,父母立马就要送到医院。像这种感冒发烧一类的毛病,我们基本上都是居家休息,喝两片安乃近,等病情自行减退。自从高烧那次以后,大哥的反映就不如以前那身灵活了,文化课成绩开始下滑,唯一没有改变的就是他对音体美小三门儿的悟性。小时候,流行音乐歌曲的来源基本上都是收音机。电视机、录音机只在城市里有,农村很少看到。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收音机里有一个栏目叫“每周一歌”,播送时下流行的歌曲。每首新歌出来,大哥每次只要听一遍,基本上就可以把旋律记下来,听个两三遍就会唱了。大哥上了初中以后,全中国开始流行跳霹雳舞。大哥成为黄土城乡第一个会跳霹雳舞的年轻人。好多小青年都跟大哥身后,学习他的霹雳舞范儿。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大哥当时就是黄土城乡的郭富城。

        大哥不仅在艺术方面体现了了很高的天赋,体育运动能力也很强。虽然他并未经过什么专业健身教练指导——那会儿也没这个,但是他的身材极好,那八块儿匀称的腹肌便是最好的说明。这样的小帅哥自然是特招女孩子们的青睐。因此,大哥身边总有女孩子们围着——当然只是一起玩耍的那种。

        大哥打小就懂事,知道心疼爸妈。爸妈一出去干活儿,照看二哥和我的任务就落在了他稚嫩的肩上。他既要哄着我俩玩儿,还要负责给爸妈做饭。现在想来,着实挺为难他的。毕竟,那会儿他也只是十岁左右的小孩子。

        大哥上初中那三年,家里边需要人力的活儿全部交由他来完成。他在学校人缘极好。有什么活儿要干,只要大哥一声招呼,全班同学都跟着帮忙。每当秋忙季节,大哥就会招呼一大帮同学跟着爸妈到地里收割庄稼。有一次,他们班老师家里也着急收秋用人,跟我们家的活儿冲突了,老师都得跟大哥商量,请他让同学们先给老师帮忙收秋。大哥的号召力真不是盖的。没办法,人缘好,同学们都给面儿。

        后来,大哥毕业以后就去了清化县大爷的旅馆烧锅炉了。那是一个足以让他改变命运的机会。凭借着大爷当时的能力和资源,只要他努力工作,好好表现,留在当地成家立业是极有可能的。可是,因为少不更事,喜欢出头,跟当地的地痞流氓有了过节。大爷怕他出事儿,便让大哥回来了。我非常理解大爷当时的苦衷。因为后来二哥的孩子在我跟前呆了好多年,我对他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不闹事,确保个人安全。毕竟不是自己家的孩子,培养好了,皆大欢喜,为家族添一个人材;培养不好,出了事儿,谁能担得起呢?我身边这种例子就不少。一个朋友养大巴,跑旅游的,挺赚钱,便带着他哥家的孩子一起跑,想着为家族培养后人。那曾想,跑了没多久,出事了,这孩子被人家一刀捅死了。这个朋友也重伤抢救了十来天才活过来。从那以后,他在哥哥嫂子跟前就像罪人一样,简直没法面对,活得那叫一个累。哥哥虽然不多说什么,可嫂子看他的眼神就像刀子一样。所以呀,有些责任是不那么容易就能负得起来的。

        错失那一次改变命运的机会之后,大哥开始了四处漂泊打工的生活。直到后来娶了大嫂,在张塞市二建四处成为合同工,才算安定下来。即令如此,也是拖带着老婆孩子到处串房檐住,生活过得异常贫困。

        大嫂是二哥后来学木工师父宝哥的小姨子。经宝嫂介绍,大哥与大嫂见了面儿。大嫂对大哥是一见钟情,深爱至今。当时大嫂家里对彩礼提出了超出我家承受能力的要求。这个要求到大哥那儿就被顶回去了。大哥不像二哥一样,没什么主意。二嫂让他回家跟爸妈赖炕,他就照做。大哥跟未来的丈母娘商量彩礼的事儿。因为丈母娘不肯在彩礼数目上让步,大哥从人家炕头上跳下来扭头就走。那是冬天,外面漫野大雪。大嫂家在黄土城北面十几里外的一个名叫西旺村的小村子里。村子四周全是野滩,风雪一刮,两眼迷蒙,连路都看不见。大嫂担心大哥迷路,更担心因此导致二人的婚事告吹,便跟着跳下炕追了出去。她的父母一见自家闺女相中大哥了,也没有办法,只好在彩礼方面不再坚持原来的意见。

        在当时的农村,一般的女孩子们也都认钱认得挺狠的。有的在结婚当天还因为钱的事扯淡,甚至不给钱就不下婚车,以此要挟男方多出钱。大嫂的做法显然与那些只认钱不认人的拜金女是不同的。尽管她也希望我家能多出些彩礼,毕竟她还有一个弟弟尚未成家,但在钱和人之间,她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大哥这个人。

        大嫂从与大哥订婚起,就经常在我家住。那段时间,我感觉到家里头增添了一缕温馨的气息。那些淡淡的化妆品香味,和大嫂身上散发出来的柔和的女人味道,中和了家里原有的阳刚之气。妈妈虽然也是女人,但生活早已把她磨炼得比爷儿们还爷儿们了。**感觉与大嫂带来的那种感觉是迥然不同的。在我眼里,大嫂更像姐姐。我与她相处起来毫无违和感。她跟我也是非常亲切,还帮着我玩纸牌,把邻居二小从我手里赢的钱全赢了回来。那种感觉特别美好。至今我的脑海里仍然清晰的保留着那些温馨的画面。

        新房子盖起来时,大哥大嫂就结婚了。婚礼很简单,就是亲戚朋友一起吃个饭,就算完成了。大哥婚礼上穿的西服都是他自己从街上裁缝铺赊的。没办法,那时的家里翻出个钢镚儿都费劲儿。彩礼钱、盖房子的花费不但把我们家的家底掏空了,还欠了亲戚们不少外债。

        大哥的新房子是里软外硬的那种。即里墙是用土坯砌成的,外头包了一层一二砖墙。在当时的情况下,我家已经是竭尽全力了。村里经济条件好的人家,盖房一般是全砖瓦结构的,三大三小。大哥的新房只有三间正房。院子倒是挺大,小一亩地的面积,是姥姥家的旧院。在我们哥仨里,照顾姥姥最多的就是大哥,最孝顺的也是大哥。姥姥自是喜欢大哥跟她老人家住在一起。然而,新房盖起来,大哥一家并没住几天,就到张塞市工作生活了。

        大哥天生不是干建筑的料。跟大哥一起进二建四处的合同工里,有些看起来笨笨的人,都已经学成瓦工了。大哥仍然是个二把刀。不过,大哥自有他的长处。在二建公司举办的元旦晚会上,大哥演唱了两首歌曲《故乡的云》和《冬天里的一把火》燃爆全场,一时间成了二建的文艺名人。大哥为此还得到了公司颁发的奖品。然并卵。晚会上的演出成功,并未让大哥在工地上的生活有所改变。他在工地上依旧是个二把刀。和水泥拉沙子搬砖头还是他的主要工作任务。偶尔赶上瓦工师傅累了,他才能上手练一把砌墙。小工的工资自然要比瓦工的少很多。挣得少且不说了,大哥还出了两次危险。一次是跟工友们搬一个大铁箱。因为工友们用力不匀,结果大铁箱向大哥那边倾斜,把他的左手压在铁箱下边,结果手指被压得不像样子,其中一节食指连肉都搓没了,骨头都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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