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王之诏令 (3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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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王之诏令 (3 / 4)
        至于下达给特定官僚机构的制书,则通常以“制诏某具体命令的职官”为起首。

        诏书主要由臣民章奏、“制曰”、皇帝批复这三者复合构成。

        相较于诏书,制书更能体现皇帝“令由君出”、“言出法随”的威严,所以两汉皇帝更喜欢用制书。

        制、诏广泛应用与日常行政之中,所以皇帝的命令通常叫“制诏”便是出自这个原因。

        刘曜不是皇帝,他下的命令还不能叫“制诏”,冠冕堂皇一点最多叫“王之诏令”或“王之命令”,按照两汉的礼制应该叫“令”。

        称王之后,他虽然颁布过不少“王之诏令”,但每一个王令都是经过一套标准的程序之后,才能下发的。

        首先,挂在光禄寺框架下的通政署少卿,需要依照刘曜的意思,起草一份文书。

        若是发布诏令、册封之类,则加盖楚王行玺。

        若是征召大臣、调兵遣将,则加盖楚王信玺。

        若是策拜外藩、祭祀天地鬼神,则加盖楚王宝玺。这一条其实是天子行玺的功能,刘曜还不是天子,只好刻一个楚王宝玺。

        通政少卿起草好文书,刘曜盖好王玺之后,下一步是由通政少卿安排通政使,将此文书送去相台。

        相台轮值的台相需要检查此文书之中是否有错字或漏洞,若有需要立即上报刘曜,若没有则加盖“相台首相印”,然后将此文书交还给通政使。

        接下来,通政使需要拿着此文书,去找御史台。

        御史台轮值的御史大夫或御史中丞、御史丞必须检查此文书之内容,是否与制定的法律有冲突,若有需要立即上报刘曜,若没有则加盖“公法天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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