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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王之诏令 (2 / 4)
蔡邕、王允等人的官职任命,可不是凭刘曜一句话就完事,还需要走一个任命的流程。
两汉时期,皇帝下的命令叫“制诏”,并不叫圣旨,也没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话。
制诏属于正式的命令,属于制度、规矩、规定、要求。
当时诸侯王与官府发布的命令,都称为“令”。
至于“谕”,则是相当于“告诉”的意思,比如晓谕群臣,就是告诉群臣的意思。
东汉文献记载:“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
当然了,两汉皇帝的命令,细分下来的话,其实共有四种。
一是策书,一般用于封授诸侯王、三公
二是戒书,也叫戒敕,通常用于告诫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
以上两者,皆用于特定场合。
三是制书,四是诏书。
制书一般以“制诏某官”起首,后面紧跟皇帝的命令之辞。
而且,制书还分为两类。
一类是面向全国发布的,另一类是下达给特定的官僚机构。
面向全国发布的制书,一般以“制诏御史”或“制诏丞相御史”为起首,其功能是立法、布政、宣布高官贵族的任免和封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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