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王之诏令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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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王之诏令 (2 / 4)
        蔡邕、王允等人的官职任命,可不是凭刘曜一句话就完事,还需要走一个任命的流程。

        两汉时期,皇帝下的命令叫“制诏”,并不叫圣旨,也没有“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话。

        制诏属于正式的命令,属于制度、规矩、规定、要求。

        当时诸侯王与官府发布的命令,都称为“令”。

        至于“谕”,则是相当于“告诉”的意思,比如晓谕群臣,就是告诉群臣的意思。

        东汉文献记载:“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言曰制诏。”

        当然了,两汉皇帝的命令,细分下来的话,其实共有四种。

        一是策书,一般用于封授诸侯王、三公

        二是戒书,也叫戒敕,通常用于告诫刺史、太守及三边营官。

        以上两者,皆用于特定场合。

        三是制书,四是诏书。

        制书一般以“制诏某官”起首,后面紧跟皇帝的命令之辞。

        而且,制书还分为两类。

        一类是面向全国发布的,另一类是下达给特定的官僚机构。

        面向全国发布的制书,一般以“制诏御史”或“制诏丞相御史”为起首,其功能是立法、布政、宣布高官贵族的任免和封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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