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汇总选官法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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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汇总选官法 (2 / 4)
        郭泰建议,可由地方乡三老从后生晚辈之中,推举数位青年才俊给县里。

        县里需要对这些才俊进行考察,根据其能力大小,才能的侧重方向,而任命为不同的乡级官员。

        由于这些人是三老推举的,能得到乡间百姓的人心支持,且又经过朝廷地方政府的考核,赋予了他们手中权力的合法性。

        如此的话,乡亭级别官员选拔问题便可得到解决。

        为了提高基层官员的素质,应由县里的吏部下属机构,对三老推举的才俊进行岗前培训。

        而且每年至少保证一次培训,政绩优异者还可以推举到郡府接受培训。

        郭泰还建议应该加强教育,多多培养士人,方可保证朝廷有大量的人才可用。

        故而,他按照刘曜那份关于教育制度构思的文稿,结合他所了解的东汉地方民间社会情况,写了一份关于建立义务教育的官学体系草案,以条陈形式上奏给了刘曜。

        刘曜翻阅郭泰所奏有关官学体系的条陈后,发现郭泰把大学堂剔除了义务教育的序列,从而将义务教育的时间缩短成了六年。

        不仅如此,郭泰还用“国民学堂”取代了乡小学堂、县中学堂,用“太学分院”眼取代了“县大学堂”。

        即按照这个划分来的话,他以滇池县中学为例,便可与忠义学府一起改编为太学分院。

        他认为,国民学堂应该每个乡成立一座,承担朝廷义务教育的职责,专门对各地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

        按照入学年限,分成不同级别的学生,比如入学一年的叫一年级,两年的叫二年级,以此类推,六年的叫六年级。

        不同年级的学生,所需要接受的义务教育内容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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