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57章汇总选官法 (3 / 4)
他参考刘曜的文稿,对各年级学生所需要学的内容,进行了更加详细的分类与介绍。
郭泰还认为,六年义务教育的毕业者不算士人,必须通过太学分院的招生考试,考入户籍所在县的太学分院,并且顺利通过太学分院的毕业考试者,方可授予良士证书。
凡是接受朝廷良士证书的人,等同于自愿加入忠义学社,愿意遵守学社的纪律,接受学社委员会的管理。
此外,针对那些民间拜师学艺的人,若不加入地方忠义学社,则以无籍士人论处,没有资格做官。
刘曜发现,郭泰的这个构思非常巧妙,几乎把东汉朝廷固有的教育制度与后世的教育理念完美结合了。
按照郭泰的这个思路,还是与东汉原有官方教育之前一样,读了太学的人,肯定算是士人。
但那些没有读太学,仅仅是民间师承的人,则以做官之资格对其进行限制,迫使这类人不得不加入地方上的忠义学社。
这样的话,天下士人若想做官,就必须加入忠义学社,遵守学社的各种纪律。
针对那些严重违反纪律的人,便可将其除名,开除士人行列,保证士人环境的清明。
从思想上对以后的士大夫阶层进行控制,防止这一阶层坠落,预防以后出现大量说“水太凉”毫无节操的士人。
抛开郭泰关于教育制度的条陈不谈,陈寔所奏选官法条陈,乃是三人之中最完善,分析最全面,介绍最详细的。
如刘曜所料的那样,陈寔是从察举制入手,将察举制进行变异,而弄出了这么一套新的选官制度。
为了形象的表现这套制度,下面举一个例子。
某甲若想做官,第一步需要找到县里的中正官,先按填一份个人背景表,然后让其给自己做一份品评报告。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