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精打细算 (3 / 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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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六章 精打细算 (3 / 5)
        在这个爵位初授,还没有大面积展开的时代里,魏越推行限制爵位数量的《公田法》并不会遇到实质阻力。

        今后一个乡的大族,其影响力将会大大受限,受限于爵位数量,其家族影响力很难出现影响数郡,或者一个县的乡亭官员都出自一个乡这类不均衡现象。

        不更爵位是一道坎,达到后,在上,有被举荐做官的资格,才有做郎官的资格;在下,不更爵位是做乡一级官员的最初要求。

        除去在上层工作的,以及赋闲的,今后一个乡需要三名乡官,大致能得到满足,不会出现大量赋闲待职的事情。

        当然了,本乡的不更爵位者,担任乡官是在本县其他乡,而不是在本乡。

        所有推行的新法律目的在瓦解豪强,怎么可能坐视乡霸这种依赖制度而出现的东西产生?

        可以预料,今后各乡会积极维护、开发其领内的公田数额。基本上一个发展程度高的大乡、富乡,其公田数量就多,其能拥有不更爵位以上的人户就越多。

        做官资格名额跟生产力挂钩,促使公田良性发展,又会导致一个之前的问题出现:缺乏耕种者。

        佃户、隶户,军屯三种方式,佃户会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多,隶户、军屯则需要对外发动战争劫掠人口来满足。

        魏公国不论眼前,还是今后吞并周围几个郡国,都会因为均分田产导致佃户缺乏。只有两代人之后,才能形成足够充足的佃户……这还是战争规模、密度受魏越控制的结果下,若战争如历史上那样密集、不可控,那么两代人也攒不下足够的佃户。

        所以佃户方面短期内是不能指望的,只能靠隶户、军屯来保证公田的利用效率。

        对外发动战争,以劫掠足够的隶户人口,这就成了魏公国接下来不得不执行的既定国策。好在战争目标不少,有占据张掖属国、居延一点的西部鲜卑,还有辽东、辽西鲜卑,以及凝聚在弹汗山王庭的乌桓……扶余、高句丽以及朝鲜半岛都是可以抄掠人口的。

        整个春耕时节,魏越在推动《公田法》时,也在考虑接下来全国范围内的战争走向,以及自己的战争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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