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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秦法秦律 (5 / 6)
公民有告御状的权利。皇在大秦广场设“登闻鼓”。公民可敲响“登闻鼓”告御状。然若公民戏弄帝王,不管是何原因,一律斩立决,直系一代亲属车裂,两代亲属~面,三代亲属全部贬为裔民,终身不得升为公民。然祸不及四代。
公民在单身可以从户部获取一处一房一厅的住房,结婚后还可以获得一处两室一厅的住房。然若公民父母健在,必须以至孝赡养父母,若有悖逆之事,帝国一律处以极刑。
公民一到十八岁,必须参军四年。以选择禁卫军,羽林卫,甲等军团,乙等军团进行服役。兵部统一安排。
禁卫军,羽林卫,甲等军,乙等军团会设立十二所军校,公民也可选择进入军校学习代替服役。但一旦选择进入军校,必须服役七年以上。才可退役。
退役后,公民可选经商,做官,做工。。。。。
。任何一个想从事的职业。若不知如选择,可以去户部报备,工部会对其进行安排。所从事职业除了参军之外,一律享受优先和减税政策。
而一等和二等,三等公民在所享受的优先和减税政策上有一定的区别。仅此而已。
而裔民和公民的区别就在于不能告御状,但可以直接对郡守进行申诉。也可以向御史申诉。同时,帝国是以武至上的国度,裔民满十八岁也必须参军,但服役时间只有两年。且只能选择加入甲等军团和乙等军团。所享受的优先权和减税政策也低于公民。裔民也可以凭借自身能力考取军校。
《民事律》还规定,公民裔民的身份可以转换。裔民可凭借军功升爵,爵位只要达到四级簪枭就可自动转化为公民。
如果不凭借军功,裔民还可通过捐税来完成身份的转化。或者通过时间---裔民只要六十年内没有任何犯法记录,也可以升为公民。
可以说,秦旭这样的安排并没有明确谁的身份一定高贵,只是为大秦帝国的子民设定了一个奋斗的目标。让他们不至于像现代年轻人那般不知所措,整天处于一种茫然状态。
特别是《民事律》还规定了一点:无论公民裔民,十六岁后必须参加工作历练。秦帝国不养懒人。人人都必须为自己的生活付出。而之后一系列的《民事律公射令》《民事律生活上谕》《民事律劝学上谕》《民事律写意上谕》《敕天下臣民减免诏》等等圣旨又重新不断修正了这个观点。
《行事律》规定了公民和裔民的行事准则。
大到公民裔民的思想品德,小到公民裔民的行路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当然,相对来其他律法动不动就是斩和杀的惩罚来说,《行事律》的处罚是极其低微的。整个《行事律》里只有五处是需要耐为隶臣,刑为鬼薪,+为城旦,为城旦作为惩罚的,但都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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