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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最后冲刺 (2 / 5)
因为不属于工程项目,所以J-30在完成工程试飞后就已定型。
即便在验收试飞中现了问题,也不会进行大幅度改动,只会针对问题进行修改,战斗机的基本性能不会出现变化。
也就是说,成飞能在这个时候为量产做准备。
这一点,也在验收试飞中体现了出来,即交付的是规模量产型,二十架J-30在完成验收试飞后,最多只进行相应改进,然后就将交付给空军,作为第一批正式装备型在空军中服役。
当然,此时的J-30是一种典型的制空战斗机。
用成飞总工的话来说,J-30在设计的时候,没有一公斤的重量为对地打击服务,所有都针对制空任务。
对中国空军来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J-30服役前,J-20的各种型号的总装备量已经过七百二十架,此外还有一千五百余架J-22。J-20后期的几种型号,均以对地打击为主,而J-22在设计的时候就是一种多用途战斗机。只要J-30夺取了战场制空权,J-20与J-22就能完成所有对地打击任务,没有必要用J-30执行打击任务。
在J-30实现规模量产之后,J-32也在六月底完成工程试飞,开始规模量产。
因为在机体结构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即J-32要在航母上起降,结构强度高于J-30,设计标准并不一样,所以成飞专门为J-32准备了一条生产线,J-32的量产工作不会对J-30产生影响。
事实上,J-32的进度差不多延迟了一个月,为此成飞支付了一笔违约金。
J-32的规模量产数量只有十二架,其中两架进行地面系统测试,十架由海军进行上舰测试。
这也是J-32与J-30验收试飞的最大区别。
做为舰载战斗机,J-32必须先完成上舰测试,即证明能在航母上部署、以及正常执行作战任务,才会进行武器系统测试。如果连航母都上不去,或者上去后无法使用,也就没有存在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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