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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7章 剑魅 (3 / 5)
魔道代妖族而兴,将妖魔列为十魔之一,也有领袖妖族的意味。不过虽有一些妖怪和魔道过从甚密,也未必会服从魔道调度。
天魔为十魔之首,萧青玄作为天魔宗的宗主,一直想继承子魔子遗志,完成一统魔道的大业。萧青玄积极投效强大的龙族,组建飞龙卫,为龙皇效力,立下汗马功劳。
萧青玄修为极高,平生罕逢敌手。谢无畏虽是江湖游侠,身经百战,单打独斗却不是萧青玄的对手。
子魔子素有救世之志,他出世行道的时候,正是礼崩乐坏,诸侯兵争最激烈的时代。魔道中人虽然名声大都不怎么好,却不见得都是邪恶之辈。正邪魔道本来就是相对而言,但其中也不乏横行无忌,作恶多端之辈。
子魔子堪称是游侠之祖,他虽无侠客之名,做的却是行侠仗义之举。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太史公谓游侠这行虽不轨于正义,但言必信,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也有值得称道的地方。
孔子说,‘言必信,行必果,然小人哉’。孟子说,‘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
所以言必信,行必果,不能算最高的道德标准,侠客的所作所为,甚至不一定合乎正义。
通常官府的律法代表正义,令行禁止,是任何人都不可触犯的。正义即公理,而侠客仗着武艺高强,不通过官府自为裁决,不管正义与否,都已触犯了律法。这也是侠客不为官府所容的原因。
至于侠客和官府谁更能代表是非公理,倒成了次要问题。官府执掌生杀之权,利益驱使,不免有徇私枉法的地方,这就给了侠客主持正义的空间,其实官府肆无忌惮并非百姓之福,只是侠客这种力量虽为世俗百姓喜闻乐见,却没有宽裕的生存空间,难以很好的发挥作用。
后世的侠义公案小说,倒为侠客的行事作风提供了一种范例。人物虽多属虚构,小说是社会人心的反映,侠客为官府或某种势力效力却是司空见惯的。
看家护院、保镖虽属一种职业,也未始没有侠者的意味。墨子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不取酬劳。固然精神可嘉,恐怕寻常人所乐于奉行。
人类的肉身虽为寄宿、皮囊,一日三餐,不食则饥,人类为了肉身的安适,百般营求,**过奢固然是一种负累,安贫乐道毕竟是一种很高的精神修养,并非常人容易做到。
在与人为善、行侠仗义的同时若能获得一点酬劳,用来安身立命,似乎也无可厚非。自古道,‘穷文富武’,习武之人大概也是深谙此中三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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