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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秋天的怀念
有一些感动不会被时间的风沙掩埋,有一些感情不会因时空的变换而消逝。今天,因为一条新闻我又想起了你,你在天堂还好吗?
狗,人们对它再熟偶悉不过了。它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家畜,与人为伍至今,忠实效劳,多才多艺,助人为乐,在于人类长期相处中有着重要贡献。法国著名生物学家居维叶曾把狗誉为“人类最出色、最完美的战利品”。陈志岁《载敬堂集》载:“狗秉性谨忠,固德。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狗常被视为最忠诚的动物,他们与人类演绎了一幕幕催人泪下的故事,关于狗的电影,也深受大众喜爱。
在我生命中也出现了一只令我感动且难忘的狗。大黄是以前我们家养的一只狗,它长得很魁梧,身披黄色战袍,但它并不凶悍,总是耷拉着耳朵,摇着尾巴以示友好。他没有什么特别的本领,是农村常见的看家狗,连宠物都算不上,但这些都无法阻止它令我感动且难忘。
也许是我把它抱养来的缘故,它与我特别亲密,老在我身边转悠,有时偷偷的舔我的手和脸痒的我受不了。用手碰碰它的前爪,它会心有灵犀地伸出前爪放到我的手心跟我亲切握手。它有时很调皮,潜伏在我脚边趁我不留神撕一下我的裤脚,“嗖”的一声跑开,呜呜叫着满院子跑。我们形影不离,它喜欢跟着我东奔西跑,我带它去果园,它趴在我身边竖着耳朵静听风吹草动,像一个忠诚的卫士。
天有不测风云,一年秋天的某天,一家人都不在家,晚上回家却不见大黄的踪影。都以为它出去玩了,可是第二天、第三天仍不见回来,我们觉得它再也回不来了。
突然失去一个亲密无间的朋友,思念,逆流成河,悲伤,逆流成河。梦里和它玩耍时它忽然消失,我只能无助的哭喊;有时紧紧的抱着它,第二天却发现只有被泪浸湿的枕头。
可是时日一长竟把它淡忘了。但是我们缘分未尽。次年夏天的一个清晨,睡意朦胧中听见妈妈对我说:“咱家狗回来了,快起来看看。”我顿时睡意全无,三下五除二穿好衣服冲出去一看果然是大黄!我兴奋的紧紧抱住它,唯恐一不小心他就会消失。我仔细端详起来,黄袍依然油亮只是脖子上多了一道扎眼的勒痕,身材貌似更壮硕了,确切地说是胖了,看来这一年来的生活很滋润,可他盯着我的眼睛分明在诉说离别之苦,难为他啦,这么长时间还记得回家。它一直伸着长长的舌头大声喘息着,一只前爪受伤了,一瘸一拐的,不知它跑了多少路才到家。我眼前浮现出它费尽心机挣脱锁链的束缚,从新主人家遛出来然后夺路而逃的画面……从此我对“狗秉性谨忠,固德。”的说法深信不疑,对大黄的喜爱也与日俱增。
山村里又多了一对快乐的伙伴。
好景不长,一年多后它病了,几乎不吃东西,瘦骨嶙峋的,看得我心如刀绞。大概预感自己即将寿终正寝吧,每天早晨,它迎着朝阳走向果园,下午又披着落日的余晖蹒跚地走回家。
那天下午,我在家里等啊等啊,仍不见它回来,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它会不会……我不敢继续往下想,一口气跑到了果园,一眼就看到大黄趴在果树下苟延残喘(后来才知道这是“返祖现象”)。我大声唤他的名字,它用力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它知道我会来。接着它又闭上了眼睛,滚下了两滴浊泪。随着两滴浊泪的滚落,腮边的胡须也停止了煽动。天际,夕阳收起了最后一抹余晖,暮色渐浓,凉意愈深。远处暗黄色的山冷冷的立在那里,一切都要沉入黑暗中了,萧瑟的秋风呜咽起来,悲伤无法抑制的弥漫开来。
今又起秋风,大黄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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