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章 焚书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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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章 焚书 (2 / 2)
        始皇下其议。

        毕竟事关国体,始皇选择了让大臣们充分讨论。讨论的结果还是李斯胜出,很有意思的是淳于越等人并没有继续提出他们的意见,与李斯论争。是李斯的话很有力量,让淳于越等人哑口莫辩呢,还是另有他情,我们不得而知。史记没有记载。

        我们看李斯的大论。

        丞相李斯曰:“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

        李斯真是个即兴演说的高手,辞令铿锵,有感染力,且直击要害,闻之动容,非常的有实用,激情所陈,当下即用,非淳于越等儒生可比。实在的说,先前的丞相王绾,现在的淳于越,秉承的儒家以先王为法,道理上没问题,可现实的情况是,秦初并天下,六国的旧贵族势力汹汹暗涌,秦虽然一统,但是秦文化与中原文化相去甚远,地理上统一了,思想上文化上各自有各自的脉络。文化不同,人心则异。王绾、淳于越等人显然看轻了这个问题,而李斯目光如炬,切中要害,他深刻的理解秦人统一天下的始终根本,也明白中原文化与秦人文化的分歧。李斯作为一个外国人,是彻底的为秦人服务的,他的所思所想完全是基于秦人立国打天下的根本原则来的。他深知大秦草创天下,非文化专制思想专制不能稳定,如果效仿殷周,天下必乱,加之中原文化对秦的鄙视,更难进行管理,效仿殷周就是把秦的天下拱手献出。为秦利益考虑,李斯提出了焚书的政策,而他的一番陈述打动了秦始皇,于是乎焚书令下。倡导焚书的非秦人,李斯也。非秦始皇,李斯也。李斯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秦主义者,他跟孝公时的商鞅一样,为大秦付出了全部。

        仔细看一下李斯倡导的焚书令。

        1、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所私藏诗、书、百家语者,烧之。国家统一管理天下各类书,不允许民间收藏。

        2、史书非秦记,烧之。

        要想真正的收服六国人心,必先灭其史,把他们文化、思想的根铲除,加强文化思想的专制。

        3、禁私学。(针对儒生)

        4、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有利于生产、生活的保留,涉及到文化思想的,烧之。

        在这个焚书事件中,并不是天下非秦书全部烧掉,诗书百家语在专门的部门统一管理,不允许民间私藏传播。史书非秦史,全部烧掉。与生活、生产有关的保留,即医药、卜筮、种树之类。这么看来,秦始皇的焚书从文献的角度讲,并未丧失。从政治的角度说,他是为了进行文化专制,思想专制,来进一步巩固打下来的江山。文献的丧失,似乎后来的项羽也要承担很大的责任,项羽兵进咸阳,一把火烧了秦宫,应该有很大部分的书籍被焚,这个记到秦始皇的账上似乎并不太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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