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鞍之战 初税亩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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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鞍之战 初税亩 (2 / 2)
        古代地多人少,农民在耕作之余,闲的没事,把一些小片的荒地开垦出来,成为自己的‘私田’,目的是多收些粮食,养家糊口。这就跟六、七十年代的‘自留地’一样,没人问津,自己努力劳动,全部收成属于自己。

        一些封地的‘城主’,也鼓励手下人,大量开垦‘私田’,隐瞒不报,生产的税收据为己有;加上上层之间互相转让、掠夺,更多的土地被暗中‘私有化’。

        也就是说,土地所有权归属国家,已经成了一纸空文。因为空闲土地太多了,国家根本无法严密管理,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私有土地越来越多。

        诸侯之间的战争不断增加,规模越来越大,消耗的粮食等军用物资,也越来越多,加上给盟主的贡品,这导致国家的财政越来越拮据,不得不开辟新的财路。

        首先站出来的,就是鲁宣公。公元前594年,鲁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承认土地私有。

        他这也是顺应潮流,不得不实行新的制度——初税亩,意思就是开始按照土地亩数征税。这是中国最早的税收制度,也算开税收历史之先河。

        没办法,私人开垦的土地太多了,不承认也管不过来。施行初税亩的目的,就是增加税收,补充国库。

        给百姓的好处是:可以私自开垦土地,不用再躲躲藏藏;只要有本事,能开垦多少都可以,唯一的条件就是——交税,产出的粮食必须上交一部分给国家。

        这样一来,鲁国的百姓,全体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大面积开垦荒地。土地上产出的粮食,一部分上缴国库,一部分百姓自己留用,可谓互利双赢。

        很快,这一制度被各国争相效仿。

        自从施行‘初税亩’之后,井田制开始瓦解,直到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开阡陌,废井田’,井田制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从鲁宣公的‘初税亩’,到后期的‘皇粮国税’,耕田‘缴税’制度整整持续了两千六百年,百姓已经习以为常。到公元2006年1月1日,时代发生了巨变,国家取消了土地税收(烟草除外),百姓劳动的收获,全部归属自己。

        农民,土地上的一族,发展到这一步,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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