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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节 论法道之别 (2 / 7)
这五条罪名,没有一条是有证据的,完全都是孔子自己的想象和判断,但是,孔子认为少正卯居心不良,虽然没有事实犯罪。但是有犯罪想法与动机,于是便杀掉了他。
到了后来的春秋决狱之时,原心定罪给皇帝与官员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官员们审理案件时,完全可以依凭自己的喜好与倾向,对案件下定论。
根据原心定罪的理论,即使某人犯了罪,并且有了犯罪事实,那么只要审理那人地官员,认为这个人虽然犯了罪。但是其出发点与立场是好的,这个人的心里有忠孝礼仪,心向社稷是一个良民或者忠臣,那么此人便可以得到从轻处罚。或者赦免。
而假如官员,认为某某的行为与言论不符合儒家的思想,有犯罪动机,但没实施犯罪,那么这个人不死也得脱层皮。
至于皇帝,更是对原心定罪带来的好处欢呼雀跃。
‘腹诽’这个罪名,便是武帝根据原心定罪的理论,重新设立地一个罪名,根据这个罪名,只要皇帝认为某某不忠。或者某某在心里对我这个皇帝有不忠的想法,那就可以把他定罪,杀个干净。
至于亲亲相隐。则为后来的门阀世家掌控国家建立了基础,根据亲亲相隐的原则,一个家族中的人,应该包庇自己家人除了了那些十恶不赦之外的罪行的犯罪事实,一个家族中的兄弟父母,不得举报自己家人的犯罪事实,否则,那就是有罪地。
于是,在有了这么多好处与利益后,上到皇帝,下到百姓,全部都对春秋决狱歌颂不已,从此再无任何人有能力,可推翻春秋决狱在中国古代的地位,从此法家的地位被一部《春秋》所取代,继而儒皮法骨的时代来临了。
当然,春秋决狱并非没有好处,至少春秋决狱虽然使得官员地****程度迅速加快,但它也为稳定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并在某种程度给皇权进行了一定的限制,春秋决狱之后,便是皇帝也必须遵从儒家的礼法制度,大臣从此可以干涉皇帝的私事,防止了皇帝因个人喜好而导致国家崩溃。
刘荣是不怎么喜欢春秋决狱的。
因为正是春秋决狱的出现,使得儒家第一次出现了变质,并给后世的朱程两个王八蛋篡改儒家经典,提出理学创造了机会。
理学出现后,中国古代的思想发展,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到了满清时期,理学更被无限扩大,整个民族地思想因此被阉割。
当然,责任也不能完全推到理学的身上,事实上,刘荣以为这世界上没有绝对坏的学问,只有绝对坏地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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