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节 (1 / 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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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1 / 6)
        公孙弘夹着他的那个烂布包,跟在刘荣的身后,他几乎是用闪电般的方法,梳理好自己凌乱的发型,将他那套已经打上了无数个补丁的破衣服整理好。

        他的心中充满了激动,看着刘荣眼睛,满怀感激,对于他来说,在这个时候得到公侯世家的垂青,无疑于现代贫民忽然中了头等彩,那种欣喜与喜悦,只有他本人才可清楚体会。

        公孙弘的一生,可谓跌宕起伏,就连他自己现在回想起来,亦觉得他的人生,充满了无数的惊险与奇遇。

        公孙弘是薛县人,他年轻的时候干过狱吏,但是,因为不懂法令,常常惹出了大问题,被地方官严加训斥了几次后,最终被辞退了。

        这件事情,几乎影响了公孙弘的一生,他是一个聪明人,而且还是一个能够吸取教训的聪明人,通过这次教训,他认识到,他必须识字懂法,才可洗刷自己的这个耻辱。

        于是,他以近乎疯狂的办法,变卖了自己的全部家产,躲到一个名叫麓台的乡村,苦读韩非商鞅之书,一直读到他四十岁那年。

        能以如此毅力和气魄,干出如此决绝的事情的人,不是绝顶的天才,便是绝世的疯子。

        而公孙弘是天才与疯子的结合体,他的性格中存在着人性的善良一面与野兽的疯狂一面,因此对于像他这样有着双重性格的人来说,没有什么痛苦是无法忍受的,没有什么困难是无法克服的。

        于是,后面发生的事情,就变得不足为怪了。

        四十岁那年,公孙弘走出乡村,他立刻敏锐的察觉到,法家的势弱与儒家的正在崛起,对于像他这样既想建功立业,成就青史之名,又想获得权利,以报复那些曾经给他屈辱,或者现在正在屈辱他的人来说。

        什么门户之见,什么儒法矛盾,那不过是一层脆弱的纸,轻轻一捅,便会立刻粉碎。

        于是,他拜到了当世在野的大儒胡母子名下,跟随胡老先生,修习儒家经典,尽管那时候他已经四十岁了,但是,他的老师惊讶的发现,这个学生的毅力与顽强,超乎他的想象。

        在那几年时间里,公孙弘每天早晨鸡还没叫,就起来读书,通常到晚上子时还在读书,他除了读书,就是读书,于是,很快的,他将他的师兄弟们抛在了后面,他最后一个入门,却第一个出师。

        但是,走出老师的府邸,来到这花花世界后,公孙弘发现,这个世界的生存是如此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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