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史》教案--魏晋十六国 (2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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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史》教案--魏晋十六国 (2 / 7)
        二、占田制的内容

        西晋的占田制包括百姓的占田课田、品官的占田荫客和户调式三个内容。

        百姓的占田课田规定:男子一人占田70亩,女子30亩;丁男课田50亩,丁妇20亩,亩课8升。

        品官占田荫客制规定:一个一品官可占田50顷,以下每品递减5顷,第九品可占田10顷。各级官吏又可依官品大小荫庇不同数量的佃客和衣食客。

        户调式规定:丁男为户主的每户岁输帛3匹、绵3斤,丁女及次丁男为户主的纳半数。

        三、占田制的意义

        第一,因为占田制下农民的负担与屯田制相比,有所减轻,并解除了屯田制下军事编制的强制形式,因此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刺激农业生产的发展。

        第二,百姓占田无年龄之分,课田则有年龄和性别的区分,占田数又高于课田数,故可以鼓励农民占田垦荒,有利于扩大耕地面积。

        第三,扩大了封建国象的剥削对象,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由于占田制推行以后,大量流民垦占荒田,并申报户口,故实行数年以后,西晋的户数由246万增至377万。

        但西晋的占田制只是规定了农民占有土地的最高数量,而多数农民的占田数量却远远达不到占田制的规定,但课田之数却不能因此递减,故农民的赋税负担还是十分沉重的。

        第三节西晋末年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与西晋的灭亡

        一、西晋末年各族人民反抗斗争发生的原因

        第一,西晋****对占田农民的赋税剥削虽比曹魏对屯田客的剥削有所减轻,但却比曹魏对自耕农的户调式剥削田租增加了一倍,调绢增加了50%。加之官僚地主兼并土地,农民普遍占田不足,?quot;一岁不登,便有菜色(《晋书》卷47《傅玄附咸传》)。阶级矛盾日趋激化,终于酿成了声势浩大的农民起义。

        第二,魏晋之际,周边少数民族大量内迁,匈奴、鲜卑、羯、氐、羌等纷纷移居晋陕高原北部、河西走廊、陕甘和关陇等地,而魏晋统治者和官僚地主对这些内迁民族却进行残酷的奴役和剥削,致使他们的怨恨之气,毒于骨髓。(《晋书-江统传》)因而**更加尖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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