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庄子的“法”与“和” (鲁襄公四年,前569年,春秋第一百五十四年)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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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庄子的“法”与“和” (鲁襄公四年,前569年,春秋第一百五十四年) (1 / 2)
        魏绛(?-前552年),姬姓,魏氏,名绛,谥庄,史称魏庄子,公元前573年,上一个时代的鲁成公**,由于晋厉公被栾书所杀,新任的晋国大王晋悼公上位,他目睹了这几年来晋国的内乱,决心立法治国,重振晋国的雄风,于是,慢慢的淡化栾书的权利,让韩厥开始替代栾书,并且任命了执法上严毅方正的魏绛为司马,以执掌晋国的军法。

        魏绛上任后,执法严格,公元前570年,也就是鲁襄公三年,上一年,就由于他的执法严明,爆出一个很大的事件,让他一举成名。

        在一次晋国带领军队准备与诸侯汇合举行的行动中,晋悼公的弟弟扬干有些目中无人,自己是大王的亲弟弟,身份自然很高贵,就没有按照军队已经规定好的行列进行行进,让自己的车驾快马加鞭向前冲,一下子就扰乱了晋军整齐的行军节奏,但是谁也不敢说什么,这是晋君的弟弟马车,谁敢有不同的意见,都敢怒不敢言。

        谁知道,这个事情让司马魏绛知道了,马上就干了过来以“扰乱军心之罪”的名义,将扬干的车驾扣下,魏绛当然知道这个事情不能直接处理晋君的弟弟,毕竟他是王室贵族,于是在宣读了扬干的罪过后,直接将扬干驾车的车驾,也就是司机给砍头正了军法。

        晋君得知这个事情后震怒,俗话说:打狗还要看主人。杀了弟弟的车驾,就是给扬干颜色看,当然也就是不给晋君面子了,所以,晋悼公就对大臣羊舌赤说:

        “会合诸侯是我们应该引以为傲的事情,现在扬干受到了侮辱,这还有什么比这个侮辱更大的呢,我一定要杀了魏绛,不要耽误了,你拿着我的命令立即执行。”

        羊舌赤当然知道事情的原委,就说:“魏绛并没有二心,他是侍奉君主而不避危险,有了罪过而不逃避惩罚的人,我估计,他一定会书写情况向国君解释的,何必劳驾大王你下这个命令呢?还是等等再说吧”。

        没想到羊舌赤的话刚说完,魏绛就来了,把一封信交给了朝廷的来回传事的官员后,就要当场拔剑自杀。旁边的大臣士鲂和张老连忙劝住他,让他别激动,有什么事等大王的回信再说,别冲动,这才劝住了魏绛。

        魏绛的信上写的什么?

        晋悼公打开魏绛的亲笔书信看到:“以前君主跟前缺少忠心的臣子,于是就派我担任了军队的司马,这是大王对我的信任,我一定要尽职尽责才能报答国君。不过,我听说:军旅之师应该以服从大王的命令为‘武’,军中的事情以宁死不违反军纪为‘敬’,这次大王汇合诸侯,下臣我怎敢不敬?君主的军队中有不服从军纪的人,办事的人怎么能不严肃的执行军法?如果懈怠,没有比这个更大的罪过了,我害怕因为未尽到自己的职责而犯法致死,所以就处理了违反军纪的扬干,也许这个罪过是无法逃避的了,而且也没有事先向大王汇报并听从你的教导,以至于使用了斧钺,执行了对犯法之人下属的死刑,我的罪过很重,哪里敢不服从大王对我的惩罚,而让君主发怒了,所以我请求回去死在司寇哪里。再见了我的国君,晋国万岁,大王千秋,臣魏绛顿首。”

        晋悼公一看,惊出一身的冷汗,我的乖乖,自己差一点就翻了大错,人家魏绛并没有错误,都是自己的弟弟惹的祸,差一点就冤枉了好人,晋人非常的刚烈,送来信,不面见君王,这是准备要马上死的节奏啊。

        想到这里,晋悼公连鞋子都来不及穿了,光着脚就跑出了大帐,看到魏绛正在犹豫是否自杀的时机上,于是就亲手拉住了魏绛的手说:“我的话,都是出于对兄弟的亲爱,没有想到国法,杀死了扬干的车驾,是为了晋国执行威严的军法。我虽然有扬干这个弟弟,但是却没有教育好,让他犯了军令,这都是我的过错。请你原谅我,前往别让我再错上加错了,快把手中的剑扔了,摆脱你了,请你答应我的请求吧。”

        然后,晋悼公拉着魏绛进了大帐。

        这次会盟结束后,回到了晋国,晋悼公就在晋国的太庙中设宴款待魏绛,并直接提拔他当了晋军新军的副元帅,张老人中军司马。

        这就是魏绛的“法”。

        鲁襄公四年,晋国北方的戎狄无终国的国君派了大臣孟乐到晋国走访,并且通过魏绛向晋君奉献狩猎打的老虎和豹子的皮,请求晋国能够和各部落的戎人讲和。晋悼公对魏绛说:

        “戎狄没有亲情而且很贪婪,不如征伐他们,不给他们和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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