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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 庒县风波续(21) (3 / 8)
待来人离去,王柬与沈云卿说:
“明日虞童出城,本官当即刻提审,而后押解神都交由陛下发落,宣德郎准备如何劝散朱公成、杨思茅,可有应对办法?”
“眼下朱公成、杨思茅起事,最大疑点是虞童是否受人指使,方二虎被杀,是否是盐工所为。其实只要证实虞童受人指使欺压屯垦乡民,即便方二虎不被杀,也会有其他人被杀,朱公成等人还是会造反。
所以归根到底是虞童,虞童之事水落石出,如何发落处置朱公成、杨思茅等人也就水到渠成。
以眼下朱公成、皮小五、郭友东等人罪行,如是盐工与虞童合谋欺压,他三人举事杀害盐工数百人,实为报复,按律当诛,但虞童受人指使故意行欺压之事,还致死人在先,如不遏制虞童罪行,便会死更多屯垦乡民。
同时汪晨贵、赵东庭听之任之装聋作哑,朱公成等人无法申诉,故而酌情因罪降一等两等,不应判死,改为流配。朝廷若要彻底平息民变,以现在朱公成、杨思茅等人势力,若不解散,势必是刀兵之灾,其若散去,也算功劳一件,可抵罪行,流配可改苦役,十五年,或十年。
至于杨思茅,他是受人人胁迫,还能识破濒国人诡计,能保大局不乱,虽设计杀害了恶绅豪强,但这些恶绅豪强平日欺男霸女无恶不作,受各县官吏庇护无以惩戒,杀之情有可原。
但是代朝廷行法度乃僭越王法,且还要细查有无草菅人命,此外其连续用计伤及无辜,综合裁定,至少也是个胁从,不免要坐牢十五年以上。
至于其他人等,虽有杀人,但情有可原,判罚苦役五到十年,或牢狱十年、五年不等。
若是藉以上为判罚条件,想来朱公成、杨思茅等人自行散去还有些困难,最好罪再降一等,或者……”
话到此处沈云卿若有所思,王柬追问道:
“或者如何?”
“干脆一起流配至夷州,令其开疆拓土,同时给其自由,许其在夷州境内往来,但其本人终身无朝廷赦免不得离开,如此也算是一条好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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