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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八章 红情 (2 / 4)
给事中的权力责职是:掌管审读中央颁降与地方上奏重要文书,不当者驳回,允可签放。主要审阅中央颁发的文件,如有不当可以拒签,这叫“封驳敕书”。
再接下来签名的是中书舍人。
中书舍人是负责草拟诏命签押文书的,要是发现奖惩除授不当,他也可以拒签,这叫“封还词头”。
如熙宁年间,王安石想任命李定为监察御史里行,但李定是个小人,当时的中书舍人宋敏求坚决拒绝并辞职罢官,换别人还是不办,最后皇帝和宰相把中书舍人全换了,才搞定了李定的任命。
那么,一个官员被任命后就一劳永逸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还有台谏官。
台谏官:台,御史台,纠察百官,直属皇帝;谏,谏诤朝政阙失,大则廷议,小则上封。
如果说前三关是官员任前监督防止带病提拔的话,那么台谏官的设置则是对用人不当的事后补救。
像前面的李定刚上任没多久就因台谏官弹劾而被罢免。
可见王棣拿到的这份告身是要层层把关,多重监管的。
纵观整个任命流程,君权、相权、台谏权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约,三者“各有职业不可相犯”,这种制度实质上是虚化君权,体现的正是赵宋王朝的祖宗家法——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这也难怪小皇帝迫不及待的想要亲政、摆脱多方束约呢。
不过,“择日赴任”而非“即日赴任”,倒是颇具人情味,毕竟王棣尚在新婚期间呢。
而且朝中法度规定,京官外放,凡五品以上方可携家眷赴任;五品以下则须就任满三年方可家眷随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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