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声声慢 (3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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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声声慢 (3 / 3)
        众皆不语,若有所思。

        人心多贪,若是掌管社仓的豪户起了私心,定然无益于民。

        但社仓之法又确是诱惑多多,究竟有些难以割舍。问题在于如何规避其中弊端呢?

        王棣心知社仓之弊难以根除,但仍是有法子尽量不使其走上“邪路”的。

        他整理思路,剖析社仓法要想真正发挥好作用,需要三个条件:一是推行社仓法离不开国家,必须保证国家不将社仓粮移作它用;二是不强迫借贷,不强迫还贷。这实际是很难办到的。因为官方办事,总是要讲政绩的。要见政绩,难免要有考核,难免要加入强制。贷者本应是穷困者,既是穷困者,到期不能还是难免的,到期不还的人多了,仓储就会越来越少,直至完全没有。这样,不加强制又几乎不可能。三是官必须是好官、主管的无官吏人必须是家境富裕而又品质高尚的人。这个要求也是难以达到的。如果官员有私心或者主管人有私心,如同上述是想借机盘剥百姓揩油水的人,社仓就会变味。

        这一番长篇大论让苏轼等人陷入了沉思,大致是认同了王棣之言。

        王棣趁热打铁,侃侃而谈:“社仓可为官督民办,即由地方官劝谕本乡之士民捐输。如准富民能捐谷五石者,免本身一年杂项差徭。有多捐一倍、二倍者,照数按年递免。超过四十石者,分别由州县奖给匾额,捐至二百五十石者,咨吏部给予‘义民’顶戴,照未入流冠带荣身。凡给匾额之民家,永免差役。仓米于春季支借,秋成还仓。遇灾荒则赈恤本地贫民。设正、副社长司其出纳,地方吏胥不得干预,但地方官有权稽查、监督……”

        在那个时空,社仓之法几经变革停更,直至清末方消失。王棣采用的是清康熙五十四年的社仓法,虽有官方色彩,却是民办之仓,既杜绝了贪官污吏在其中上下其手,又尽可能避免主管之人从中牟利。

        这种手法便是不懂经济官术的李格非也是频频颔首,更毋论是宦海沉浮的苏轼及精擅钻营的高俅了。

        这套方案无疑是最完善的,当然,只是相对而言。

        至少苏轼是高度认同并几乎全盘采用,朝廷的诏令很快下达,其中多有褒扬,深以为可“为国分忧解难、造福黎民百姓”,令以杭州一地试行之,而后可推行全国。

        为官一地造福一方,此乃苏轼之所求,自是大力推行,这二日已有眉目。

        杭州富庶,商贾云集,苏太守劝捐以建社仓,每捐粮几何可得相应褒奖,于豪商而言,乃是为己正名之举,怎不踊跃参与?那些个此前牟夺灾祸不义之财的粮商更是唯恐落人之后,不捐则已,动辄便是大手笔。

        太守大人欣慰之余,不由苦笑:这些个奸商啊,倒是晓得趋避祸患,一时间不好拿他们开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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