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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踏歌行 (3 / 3)
想想,自己还真是命运多舛。当年在徐州便遇水洪水围城,军民奋战四十余日方告功成。此次杭州水患,竟是大意了,以为多日奔忙已将预防之事做到了极致,却还是防不胜防,人难胜天啊。
他绝非自怨自艾之人,奈何遭受重创,实在也是有心无力了。
也罢,救灾一事交与张通判主导,高二可辅之。文叔书生意气,长于治学编书,实务……实是有所欠缺的,可帮着统计归纳各方情况加以汇总。至于王三郎,听其言观其行,是敏于谋划分解的,高二亦不如他,便让其参与其中,藉此磨练一番,以慰半山先生在天之灵吧。
勉强耗费精力作了决定,令人请来本州通判、推判官、提辖等商讨救灾事宜。
说是“商讨”,其实是苏太守的“一言堂”,便是通判也未有丝毫疑问、反对。
本朝太祖为了削弱节度使的权力,防止唐五代时期武人割据的局面重演,规定诸州刺史得直接向朝廷奏报和接受诏令,节度使不得干预除所驻州之外(所谓支郡)的政务。后来,逐步派遣京朝官(文臣)接替刺史管理州务,称“权知××州州军事”。
通判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本朝初,为了加强对地方官的监察和控制,防止知州职权过重,专擅作大,太祖创设“通判”一职。通判由皇帝直接委派,辅佐州政,可视为知州副职,但有直接向皇帝报告的权力。知州向下属发布的命令必须要通判一起署名方能生效,通判之名,也因上下公文均与知州联署之故。
说的通俗些,通判便是皇帝派来针对知州(府)挑刺的。
张通判倒是个识趣的。一则他也是正经科举出身,对士林宗师苏学士自是敬重的;二来,苏太守政声极佳,数度谪迁宦海沉浮,却是颇得民心,着实挑不出什么差错。既如此,何必横挑眼睛竖挑鼻,你好我好大家好嘛。
至于其他幕职官与诸曹官,诸如签判、节度判官及推官、节度掌书记、观察支使、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等,更是以苏长官马首是瞻,指哪打哪。
太守强打着精神与属官说了救灾相关事宜,又因王棣提醒,就治安事多说了两句,无非是让本州厢军、乡军、土军和弓手好生警惕不宁之兆,须及时有效弹压宵小泼皮借机滋事。
在场的尽是本州官僚系统骨干,心知“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之理,杭州生乱,朝廷秋后算帐,固然太守需负领导责任,他们也难逃其责,哪敢虚与委蛇、敷衍了事?
倒是,苏太守言语间点了王棣几次,似乎很看重这弱冠少年啊,却不晓得究竟是何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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