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满洲兴起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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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满洲兴起 (1 / 4)
        母亲的宝贝是子女,好汉的宝贝是志气。

        ——鄂温克族谚语

        在康熙、雍正和乾隆三代帝王统治的时期,文治武功方面都有建树,为巩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大清鼎盛的局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1760年,大清帝国步入了盛世阶段,疆域达到了最广阔。东北在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和外兴安岭与**帝国分界,这条界线一直到达鄂霍次克海和库页岛;正北与俄国在萨彦岭、沙毕纳依岭、恰克图和额尔古纳河分界;西北与哈萨克汗国等西北藩属国在萨彦岭、斋桑泊、阿拉湖、伊塞克湖、巴尔喀什湖至帕米尔高原分界;西南与蒙兀尔帝国(今天印度地区)、廓尔喀(今天尼伯尔)、不丹等国在喜马拉雅山至野人山分界;正南与缅甸、老挝和越南接壤;东部与日本、琉球在日本海和东海分界,与朝鲜沿着图们江和鸭绿江分界,还领有台湾、澎湖、海南和千里石塘、万里长沙、曾母暗沙,面积达到1316万平方公里,几乎恢复到大元时期的国土面积。

        在广阔无垠的国土之外,大清拥有众多的藩属国。皇太极和康熙时期,藩属国有朝鲜与琉球国(即今天日本的冲绳)。到了乾隆时期,藩属国扩充到**地区的安南(今天越南)、南掌(今天老挝)、缅甸、暹罗(今天泰国)、柬埔寨、兰芳共和国(今天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的加里曼丹岛)、吕宋(今天属于菲律宾)和苏禄(今天属于菲律宾);南亚地区有廓尔喀、哲孟雄(即今天印度的锡金)、不丹与拉达克(即印度的克什米尔)等国;中亚地区有哈萨克汗国、布鲁特汗国(今属吉尔吉斯斯坦)、浩罕汗国(今属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汗国(今属乌兹别克斯坦)、爱乌罕(即阿富汗)、巴达克山(今属塔吉克斯坦和阿富汗)与干竺特(坎巨提,即巴基斯坦的克什米尔)等国。

        大清对内地的行政管理地区划为直隶省、江苏省、安徽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四川省、福建省、广东省、广西省、云南省、贵州省18个省。1884年,设置了新疆省。1887年,设置了福建台湾省。1905年,设置了江淮省。

        在云南、贵州、广西、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份,大清朝廷实行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在大唐和大宋时期羁縻州县制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设有土司,分为宣慰司、宣抚司、招讨司、安抚司和长官司,以及土府、土州和土县。朝廷任用当地各族的头人担任土司长官,并且可以世代相袭,由朝廷或地方官府颁发印信,归所在地方的督抚、驻扎大臣管辖。宣慰等司的长官隶属兵部。土知府、土知州等官隶属吏部。

        土司制度的实质是用土官管理土民的自治方式,承认少数民族的世袭首领地位,给予一定的官职头衔并承担赋役,代替朝廷进行间接的统治。

        后来,大清的国力逐渐转为强盛,朝廷也有足够的力量统治少数民族地区了。

        1726年,鄂尔泰调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在云南实行设置州县,开始大力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选派有一定任期的外地官员到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直接管理,剥夺了当地头人土司的特权,加强中央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改土归流的政策牵扯到少数民族头人的根本利益,因此遭到了普遍的抵抗。

        鄂尔泰坚决镇压敢于反抗的大小土司,很快便征服了边疆的少数民族地区。

        大清的民族关系开始呈现出统治民族一家独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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