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霸气侧漏 (1 / 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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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霸气侧漏 (1 / 3)
        批判过郭巨的,自然不止鲁迅一人,其中明清时代的批判讽刺尤为集中。

        明朝李默在《孤树裒谈》中也骂过郭巨,他的观点翻译成白话文就是:孝顺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

        明朝的戴君恩在《剩言》中说:“郭巨埋儿以食母,吴起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明朝刁包则说郭巨“过于好名”,清朝袁枚更说郭巨是“大罪也”。

        明朝的林俊甚至作了一篇《郭巨辩》。长篇大论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说你把儿子埋完了回来,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是说不说实话?要说实话,奶奶一气病死了,你郭巨弑母的罪名可就担上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事实上这个故事直到21世纪还在讨论,因为有些县市把二十四孝的故事做成宣传栏,意图引导人们的价值观,结果遭到媒体的强烈质疑,因为这些故事有不少并不符合当代的法律、道德观和逻辑思维。比如媒体认为郭巨涉嫌故意杀人罪。。绝不应宣传这种犯罪行为和愚味思想……

        当然,埋儿奉母是在现代才是犯罪,而在汉代,官府不但不追究,还大张旗鼓地在孝子传中宣传,因为这是独尊儒术的需要,用君臣父子理论统治人们思想的需要。

        总之,要评价一个思想,一段话是否符合逻辑,就必须把它放在当时所产生的环境里去考察,就比如孔融的那段话,就要结合“孔融非孝”的具体环境去判断,而不是断章取义。

        “原来这就是孔融不孝事件的始末,看来纯粹是孔融被曹操给妖魔化了,导致后世对孔融有许多误解。。以为他是真的老糊涂了,在和祢衡成为忘年交后,竟然说出如此离经叛道的话来。”

        想通这件事后,孔轩感慨万分。

        看来史书上关于孔融那段话的记载,也多有不实之处。至少是掐头去尾,把前后语境都省略掉了,只留下最出格的那段议论,使得孔融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变成了不孝子的代表性人物,还真是比窦娥还冤啊!

        这就对了,谁没有过年少的愤青时代呢,对一些社会现象看不惯,议论时难免有些观点偏激,古时对朝廷,后世对政府,都大抵如此。若是把年轻时的愤青之言收集作为证据,恐怕人人难逃一死。

        孔轩就记得有人曾这样调侃地形容男女结合孕育子女:正如我们做豆腐,不得不产生**一样。这显然是把生儿育女说成了情欲的副作用,比孔融的那番话更为离经叛道。但是也没看见那人被跨省抓捕,甚至都没见被水军喷死。

        **嘛。

        这样看来,孔融还是比较冤的,纯粹是曹操起了杀心,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但是事已至此,怎么样才能不让曹操抓到这个致命的把柄呢,想来想去,最好是不承认是自己说的。如果否认不了,就让大家明白当时为什么这么说,以防被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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