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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上篇)卷二:贰拾柒
第一部分(上篇)卷二:贰拾柒
他从来没有熟悉过东西,却轻易的给别人下定义。乔治—奥威尔说“他不懂法律,却说自己无罪”,那是在那个年代。已经形成习惯的东西,会成为的本能的反应,不管是身体,还是精神,都是如此。这个人是你,更是我。
图书馆,渐入佳境的他,画面感会加强的,可是陷入进去,很难自拔,尤其是过去。内存能和过去的自己握手言和,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已经接受现在的状况。只是那种情结犹在,就像你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好久,而这个人却和别人牵着手。而牵手的那个人,一个是你信任了好久所谓的哥们,另一个人是你,喜欢很久的人,并且俩人都还知道这种情,最后因为他们的真爱,义无反顾的在一起了。那种不甘心的情结,久久不能离去的。
生活从来不能一蹴而就,只能等待时间的审判。
那是一个下午,内存没有上课,而是逃课去图书馆里面转悠,他觉得上课真的没意思。跟着自己的心走,就在这几年要好好的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午后的困意,在学生时代表现的更加放肆,因为自由。他喜欢去图书馆的感觉,并不一定在图书馆里学到什么东西。逃课,也是大学的必修课。悠闲的他,戴着耳机,听着陈奕迅的歌,散发出淡淡的优伤,如影相随的是优雅。他很喜欢陈奕迅的歌,大多数的时候喜欢的是歌词里描绘的意境。至今让他难以忘怀的,有三首“遥远的他”、“一生中最爱”、“等你爱我”。生如夏花之绚烂,死若秋叶之静美。可以清楚的描写他对爱情的态度。听着这些类似的歌,心的状态是会变的,他也不例外。只是他很清楚自己在做梦,但是他就是不愿醒来,只是想要停留的再长些。就好像一段早已没有了爱的喜欢,非要延长爱的时间一样。结果,当然是以失败告终的。
来到图书馆,打开自己喜欢的书,看着里面的情结,幻想成自己就是书中的人,那是一件好玩的事。内存安安静静的待了一个下午,应该待到了晚上,做着年轻男孩的梦。偶遇自己喜欢的人,这样的事,是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的,那是内存后来才明白的事。就这样的生活成为了内存大学的主题。准确点说是前两年的主题。
照片往下一翻,出现的是一个男孩,内存称他阳仔,只因他名字最后一个字是阳。那是他的同学院的的同学,但是不在一个班级里上课。内存刚上大学的时候,认识的第一个同学,军训的时候,在一块,但是不熟悉,后来在一块上课,慢慢就熟悉了点。在上课时候最幸福的时光,有人陪你一起睡觉,在课堂上。关于阳仔的记忆,大多都停留在,上课时一起睡觉的时光,因为那时的懵懂。毕业后他们也有联系,各自诉说的自己近况。那时候,他们大多时候都坐在倒数第一排,睡得的不亦乐乎。可能是报复在高中时候个子矮,没能坐在后排的机会吧!所以他们更加向往新鲜的事情。不同的事情是,到了考试的时候阳仔挂科了,内存的成绩却比想象中好,不是内存聪明,只是内存在上课前把书本的习题都做了。大学的考试,从来不以成绩论成败,但是成绩会说明一些问题。比如说内存和阳仔。内存觉得那段时光是上课时比较难得的喜悦,这是他看到阳仔照片的第一反应。思绪正要往下进行的时候,这时妈妈的声音再次打断了他。
半途而废这是年轻人的常态。内存是常立志的代言人。
原来是这样子,内存不知道自己徘徊了多久。现在已经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内存收拾了一下思绪。向厨房的方向走去,没有什么想法只是吃饭而已。
思想的监督者,是你内心纠结的对象。思想不会犯罪,因为它本身就是死罪——英国作家乔治—奥威尔,他的哲学深深的影响着内存的世界,内存就像一个待宰的羔羊,等待着被洗礼。我们很多时候,都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自己被别人卖了,还想着替别人数钱”。正常的人把这种现象称作“傻”,善良的人会说“单纯”,其实是他妈的一回事,这更是内存所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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