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军事制度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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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军事制度 (2 / 4)
        这种士兵精锐师团,是地区执政官的护卫队,警卫师团的级别。所以这样的军团不可能占全部参战部队的很大比例,估且认为三万人中区区三千到最多五千人。其中的装备和盔甲的配备也分优劣等级的。

        我们类比一下第三帝国的,德国纳粹党卫军,当时战前是人数为最多的时候系5万人,从冲锋队独立创建出来。

        此后的希姆莱为了扩张党卫队部队,可说是使尽浑身解数。

        早期向党卫队骷髅部队招兵买马,后来征召警察成立警察师,之后招募占领国的德裔外籍士兵,最后则招募占领国的志愿兵,使得终战前的武装党卫队扩充成接近60万人的兵力,而整个党卫队组织则有近一百万人。

        这60万人中只有一半是德国人,四分之一是德裔外国人,四分之一是外国人。前后预计成立共45个师......

        其实对罗马军团核心战力的评估,我们不能简单的从精锐装备配备的人数来识别。

        阵仗里,在投石砲兵与弓箭火力打击完毕后,着甲重兵会被立刻投入战斗,凭借阵列战术和坚甲利剑,正面扛住敌军的正面兵锋,为骑兵部队迂回作战争取时间。

        因此,他们是正面作战中坚,是全军的重要核心组成部分,但这还并不是整个布局的全部。

        罗马的公民义务兵制,是早期建立在百人团制度之上。

        百人团是一种军事民主团体,在战争时期,一个百人团大概需要武装一只120人左右的队伍。

        百人团组织军队,选取士兵的方法,大体上就是召开公民会议,然后按照百人团选举出相关官员,主要是军团长官。然后在依次由长官在百人团中选取自己认为合格的士兵,最终通过简单的训练,配备武器和装备来组成罗马的军队。

        而于此类似的,中国的府兵制度,魏晋时期就有。

        到了隋唐时期,已经演变为一种相对独立的“军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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