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文化传承 (2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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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文化传承 (2 / 4)
        一个为正式的部长,其余两个副部长。

        上面有左丞和右相的最高决策官吏机构。

        左丞主要负责兵马调度,和右相主要负责后勤一样各有其职责。

        平时审核官员的业绩,考察各种案件的背后真伪。

        他们只有行使官吏的任免权,没有直接干预下面官吏行政的权利。

        这就是官管民事,部长管理官员,左丞和右相任命和免除部长职务。

        而一个地方的县城,由一县令两丞官来组成地方机构。

        县令主要是管理全面的经济和发展。

        民事案件,和军事屯垦都分给两个丞官来处理。

        县令只要是监督执行地方政务的发展,经济的生产,屯垦的进展,民居街道和桥梁的修造,对一切做重大事情的分配。

        这就体现了专人管理,责任到户了。

        这比汉武帝承继秦朝的郡县制度,一个村长还系刑侦队长,兼任养猪大户和计划生育主任一样,遇到旱灾和山洪还去负责抢险......。

        毕竟人不是狗皮膏药,哪里都贴得上去。

        一格朝代的管理系毫无基础结构依托的话,那么一切都有缝隙可钻,一切都有投机取巧可循,这社会就自身懒人,坏人,害人的小人。

        必然制度废弛,法制混乱,小人不得根治,好人平白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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