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第四百二十六章 精打细算 (1 / 5)
佃户始终是耕种公田的主力,魏公国佃户获益于新法,成了有产的平民后,那么庞大的公田怎么办?
三个办法可以解决,第一是自古相传的隶户耕种。
魏公国的隶户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是讨伐鲜卑时的俘虏、降军;第二是推行新法时公国内暴力抗法的豪强;第三是破产的百姓向官府自卖,这一点数额并不多,现在的魏公国欣欣向荣,很少有人户会破产卖身。
隶户,即国有的奴隶,在满足他们基本的温饱和生存、婚姻条件下,他们再无其他条件服从官府的生产调动。
在魏公国新法中,为提高隶户工作效率,规定隶户为国家劳作三十年后放还自由,并分配五十亩公田许其世代耕种成为佃户。
第二个办法就是进行军屯,军屯所需的人力可由三个方面补充,第一是表现良好的降军,第二是公国内后备役的百姓服役,第三则是正规部队执行军屯。
第三个办法就简单了,就是招募外地流民来当佃户。
耕种公田,不管是隶户、军屯还是佃户,国家都会抽取十分沉重的收入,这些都是直接收入。
就服务战争来,一百顷公田生产的资源,官府利用效率更高。
在国内战争结束之前,维持一定规模的公田并保证其生产效率,是一种比较低成本的养军策略。
这是生存之本,然而却没有像样的臣属向魏越提及这方面的潜在危险。真正意识到这方面问题并向魏越进谏的,始终还是那批随他南征北战的元从部属。
然后是《爵位职官法》,爵位每增高一级,就会拨下五十亩公田作为爵田,每五十亩公田配一户隶户进行耕种。受爵之人得到的是这五十亩爵田的收入,并没有得到这五十亩爵田的所有权,也没有得到所配隶户的支配权。
而一个县的公田数量是有限的,每一个乡的公田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县内所受爵的人数量过多,累加的爵田超过本县公田怎么办?若不能兑现,岂不是损害了魏公国的威信?
一个县如此,若是其他县也是如此,面对如此庞大的受爵集团……这可是魏公国的根基力量所在,除了拿出更多的公田来兑现待遇外,也就剩下镇压、清洗受爵集团这么一条路了。不管哪一条路,都会对魏越威信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