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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四章 流年表(二) (1 / 3)
建阳二年十月,中华国组建第一任内阁。以周青竹为内阁总理大臣,其余者为赖明金、梵伟、俞世济、柳风、文坛(升任军部总参议)。秦宜达进补军部总监,何克阁补陆军总参议。
十月上旬,中华国改组全国学堂、学府。出级学堂课程除国学、术学外,另加历学、地理;中级学堂尚需加一门格物,以及基础法学。公立高等学府,分设各学科,如:史学、法学、格物学、医学、文学、术学、农学、公政学等。
十月中旬,下诏令全国兴建初中高三级军校,抽调各级军官充任教习。其中初级军校十所,中等军校四所,高等军校一所。
并,新增编守备十团。
十月下旬,成立**、税务总局、**、司法部、**、**部、农业部、矿业部。解散工商部,设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原工商部各部李鹤改任**。
建阳二年十一月,下诏普查全国民户。
建阳二年十二月,普查结束。全国共计八十九万六千六百余户,人口四百三十万六千余人。其中华人九万一千一百余户,人口四十二万二千四百余人。
建阳二年,国家财务统计。全年财政支出一千一百六十九万余银元,收入三百七十六万余银元,赤字达七百九十三万五千银元。
现国库内存银元三千四百五十三万六千元,白银三百一十万两,黄金一百三十二万两,另有未化溶荷兰盾九百万,鹰洋五百三十万。
内帑不计。国家储粮三百五十万担。
发行银元卷八百万元,金元券三十一万。
建阳三年元月。颁布内阁法令,国属土地租税十抽一,乡绅所属佃农田租不可超过四成,违者,斩。废除徭役,官府征召需以粮秣补偿。
卫戍旅整编结束,步兵两团六营,附属炮兵一营,旅长陈分民。禁军再次整编,下辖步兵四营,炮兵一营,骑兵一营。第一旅、第二旅、第三旅换装完毕。
新编整编第四旅,旅长颜六,副旅长阎吉仁,总参费廉岑。
新编整编第五旅,旅长何克阁、副旅长范庄华、总参余元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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