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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零六章. 兵――民 (4 / 4)
“士兵拿粮饷养家,那点粮饷难以维持一家的生计。所以经常有人花钱托人补兵额,补上后,仍操持其它有利益可赚的生意经营行业。替人帮工、租田种地、做小本生意等等,十分受士兵欢迎。”
在平时,这些士兵就“三五成群,手提雀笼雀架,终日游闲,甚或相聚赌博,问其名声,则皆为巡城披甲,而时未曾当班,不过雇人顶替,点缀了事”。
“对了,上次何咏文说的,福建抚标右营游击一位长随叫余铮,与兵丁林玉晨等四人出资27千文,在福州青石镇上经营“双美茶室”。”
“哦,有这么回事,据说是养了两位极美貌的女子,经营时间与执勤操演时间发生冲突,能蒙混就过去了,有时不能蒙混长官就雇人顶替自己执勤操演。实在不行,就请长官白玩一次了事。那次副将来了,是亲兵把那参将光着屁股从双美的床上揪下来,捆到大营的。”
“哈哈!好戏,结果呢?”
“什么结果呀,双美陪副将睡了几天了事。”
“唉,大清呀,嗨嗨!……”大管事叹口气。
“若仅如此,那还不算严重,就当今日之警察的功能,为当时清军士兵所执行罢了。问题是这些清军士兵利用他们兼警察的职务权力,作为赚钱营生的途径,营员兵丁,亦无不以民为欺,戒巡查则勒索商旅,买食物则不给价值,窝留娼赌,引诱良家子弟,包庇汤锅,代贼潜销牲畜。放牧营马于田间,名曰放青;阻夺货物于道路,指为偷漏;盗劫案发,则怂恿地方官扶同伪饰;兵民涉诉,则鼓胁众丁,群起而攻。”
三公子痛切道:“今日之兵,或策多虚具,则有额无兵,粮多冒领,则有饷无兵,老弱充数,训练不勤,则又兵不习兵,约束不严,则更兵不安兵……顾何致积如此,臣思其故,皆由于营弁之侵饷自肥,扣饷自润……”。一番话让人心惊胆战。
罗继麟记得一次郑炳勋和他谈起英军怎么看清军士兵的精神和训练:“一批中**-队,据称为数5万人,结集在广州及其附近,根据我等所见,其中只有四分之一是合格当兵的,其中不少流浪在近郊有如流氓,甚至守卫城门的士兵,看来像不带武器”。
当兵对于清兵而言,不是用来保家卫国,而是作为养家糊口、维持生计的第二职业,当兵就成了业余额外收入的行业。士兵世世代代驻在同一城镇,除非被遣出征,平时就宁愿在坐领粮饷的同时,做一点和平的副业,或耽溺于那种在中国被认为天赐之福德安逸生活,而不愿去经受战场上的危险。
士兵所缺乏的勇气和效能,而那些军官的才能也不足以弥补;兵站,救护,医疗设备全缺,给养不足,运输困难,这些严重影响士兵的战斗性。他也更理解,当初贺兄弟为什么一定要坚持建立西式职业军队的用意。,----北望苍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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