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章 宪政框架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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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二章 宪政框架 (1 / 4)
        隆武二年,正月初九,第一次同盟大会在崇明总部如期召开。

        这次盛会的召开,无论对高旭本人,还是对江南整个形势,都具有深远意义。

        尽管同盟会的各项措施仍在草创之中,但框架已经搭建起来。其会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包括士农工商,是江南全民反抗剃发令的产物。同盟会不仅有明确的政治纲领,有严密组织架构的会务员体系,还有打破女真满万不可敌神话的会武力量同盟军。

        同盟宪章的正式颁布,对于宪章当中极力倡导孟子君为轻、民为重的民本思想,对于家天下的反思,自然引起了极大的波澜,赞同者有之,鞭笞者有之。

        除此之第二二章宪政框架外,宪章还规定了会民享有的权利,以及与之相应的义务。所谓高旭所倡导的权利和义务的概念,也容易理解,你想得到什么,就得付出什么。比如说,身为会民,你享受同盟会所带来的诸多福利,同时,你得为这个团体作出贡献。

        宪章是作为同盟会的会律来颁布的,只对同盟会会民有效。所以,对于会外人士来说,宪章是没有约束力的。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所谓同盟会的宪章,与一般江湖门派的门规、帮派没会什么区别。在世人看来,也是如此。

        以高旭看来,这个时代是个大箩筐,他想到什么适合的,就在里面放什么,如果水土不服的话,他放入的东西总会被时间淘汰的。他把清末同盟会这个组织移植到现在的清初时期,很显然,非常符合这个形势。至于有着隐含着未来宪政意图的《同盟宪章》,现在不过是初具实验性质的会律而已,这个时候,没有人知道到这部宪章将会把这个天下引向何方。

        同盟宪章的解释权归于同盟三司之一的宪政司。作为宪政司司理长第二二章宪政框架的顾炎武,在思想领域,在高旭的“忽悠”下,如今已成为高旭的“铁杆粉丝”。

        对于自己起草的每个宪章条款,高旭自然相应的解释,特别是对顾炎武。高旭知道,如果思想激进的顾炎武也说服不了的话,那么这宪章条款再好,也不过是空中楼阁。幸好,时至今日,在思想方面,顾炎武已经是高旭最铁杆的信仰者,以及最得力的执行者。

        在同盟大会中,确立了同盟会的领导机构。同盟会的组织架构由二堂、三司、诸部组成。二堂就是大、小参议堂;三司是行政司、宪政司、军政司;行政司分设会政、民政、商政、教育诸部,宪政司分设检察、宣政诸部,军政司分设参谋、后勤诸部。

        高旭暂时只求把架子搭起来先,有些机构是后世的山寨版,暂时来说只是个称谓。

        身为同盟会的缔造者,高旭无可非议当选为总理事长。行政司司理长为沈廷扬,宪政司司理长为顾炎武,军政司司理长由高旭兼任,具体军务由副司理阎应元负责。

        同盟大会召开之后,在同盟军控制区的地方事务,将由同盟会派遣的专员接手。这些专员,以高旭的说法,不是官,只是会务员,受理的是本地的会务。但以旁人看来,在同盟会控制下的光复区,其会务与政务有什么区别?所谓同盟会指派的县理事,与原先有知县根本没有区别。

        如今在同盟会控制的县城,有松江府的上海、青浦、华亭、嘉定、崇明;苏州府的昆山、太仓、常熟;常州府的江阴;扬州府的通州等十个县城。其中松江府已更名为上海府,府治由原先的华亭县移到上海县。其中嘉定、崇明原是属于苏州府的,现在高旭按后世的划到上海府范围内了。

        虽然这十个县城完全在同盟军的控制之下,但这些地盘光复了,只是个开始。考验高旭的,如果治理、消化这些地方,成为同盟会立足江南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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