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七 (1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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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七 (1 / 2)
        学校连校长在内,共有九名教师。教师队伍中,有一名天天来学校蹲点的区文教助理。

        校长梅春还,为人处世,谨小慎微,不轻易得罪人。教导主任和另两名老师以及区文教助理,都是当地人,年纪都在四十岁上下,两名外地教师。老师们放学后,各自回家或躲到宿舍里,老死不相往来。

        学校办公室的墙上,挂满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学习制度”、“工作制度”、“生活制度”等。

        早饭后,趁着学生还未到校前,老师们闲得无聊,教导主任就召集几个当地老师,在办公室打扑克。有时玩到兴致最浓时,干脆将挂在墙上座钟的时针向后拨一拨,推迟上课时间。校长和我们这些外地的老师都看在眼里,也都是不敢得罪,明哲保身,久而久之也就习以为常了。

        根据上级要求,学校每星期二晚上,召开民主生活会。生活会宗旨是“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和斗争,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即:“团结——批评——团结。”

        在开展批评时,对来自他人的意见要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

        生活会的程序是:首先每个人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自我检查,然后互相揭发检举、批评帮助。

        余淑娟比我小一岁,大家都叫她“小余”。我和她初来咋到,初生之犊不怕虎,每周的生活会上,都按照有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向教导主任、文教助理提出批评意见。

        文教助理是区政府编制,与学校教师相比,“官”位最高,别说教师,就是校长也怕他三分。他凭着自己的优越地位,在学校里专横跋扈,带头违反各项制度。我与余淑娟在会上对他胆大妄为的批评后,便成为了他的眼中钉。

        我们不敢向区政府领导汇报,只能将一些现象向《江西日报》社作了反映。我们的本意,是想借助新闻媒体,引起上级领导关注和社会支持。没想到报社**,却在代邮栏里登出一则消息:“袁贤文余淑娟同志:为了帮助你们解决问题,请将具体情况与真实地址告诉我们。”

        我们哪敢?

        学校里,还是有“硬骨头”,一个姓吳的老师,把这位文教助理的情况,向县教育科张烈科长作了汇报,县里派人协助区里来校进行调查,最后这位文教助理受到降职处分。

        不久,县里调来一位年轻校长,是名**员。从此,学校一改往日的氛围,正气蒸蒸日上,老师们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了起来。

        我们的学校,隶属彭泽县第五区的一所中心完小。新中国成立五、六年了,可这所中心完小却丝毫没有多大的改变,仍像解放前的私塾一样,一派死气沉沉,没有朝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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