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 (2 / 3)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十一 (2 / 3)
        “肯定是案件上有什么用,好,你等着,我这就给你准备。”

        没多长时间,杨宁就抄了一份名单给了欧阳剑,欧阳剑接过名单,拿起水杯就走:“保密!你下次再请我客。”,骑上摩托车就一溜烟似的跑了。

        杨宁指着离去的欧阳剑,对屋子里的同学们说:“你们看,这家伙,拿了东西就走人,也不说声谢谢。给人提要求,还不忘让我再请客。”

        欧阳剑回到办公室,立即对名单进行分析查看,然后,再次对第三、四处的鞋印进行复查,随着认识的深入,他的思路似乎渐趋明朗。

        星期一,他和伍喜哲又来到现场,两个人又反复对现场进行了分析研究,随后,便对农机厂家属院的一些住户又进行了走访调查。一直到夜里……

        没过几日,县检察院就以事实不清为由,将农机厂纵火案的卷宗退回给公安局,要求补充侦查,理由是:1、侯小魁翻供;2、现场发现的杯和杯盖的来源没有查实;3、现场发现的火柴数量和侯小魁的供述不符,火柴盒来源不清;4、现场起火点边上的两种鞋印和侯小魁的鞋不能作同一认定,也无法解释。5、汽油的出处没有查清。

        周大队长看检察院没有批捕,只好把情况向方局长作了汇报,方局长听了情况,征求周大队长的意见,周大队长说:“依我的判断,案犯仍旧是侯小魁,案件和他有太多的牵涉,都集中他的身上。在我们这个环节上,嫌疑人又供认不讳。至于一些细节,我想,我们可以再补充侦查。”

        “可为什么嫌疑人在检察院的环节又反供呢?目前有什么证据证明案犯是侯小魁呢?”

        “有鞋印。”

        “他不是承认当天晚上去过一次吗?那这鞋印还有什么价值?对这起案件,有什么不同的意见没有?”

        周大队长稍作停顿,说道:“技术上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说现场还发现有两种鞋印无法解释。”

        方局长感到问题的严重性,厉声道:“那检察院不也说现场起火点边上的鞋印,和侯小魁的鞋不能作同一认定吗?马上召开专案会议,我要听取全案的汇报。通知吧。”

        “是”周大队长应声离去。

        案件分析会在县公安局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周大队长主持:“同志们,‘12.12’纵火案侦破后,我们已经把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今天,检察院以嫌疑人推翻口供,证据不足为由,把案卷退了回来,要求补充侦查,鉴于案情重大,方局长亲自参加会议。下面,大家可以把这起案件再研究一下,便于我们的补充侦查有效而快捷。”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更多完整内容阅读登陆

《墨缘文学网,https://wap.mywenxue.org》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