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黄观的迷惑(下) (1 / 4)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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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黄观的迷惑(下) (1 / 4)
        
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原本是惯例,这次朱棣登基后大赦天下却与以往略有不同。醉Ω露Ω网轻罪倒是和往常一样放回家,而罪名较重者,例如本该秋后处斩或是流放的,却都被押往泉州港。诏书上说了,这些人将被送往吕宋,等到了吕宋,他们的身份不再是罪犯,但户籍却很奇怪,属于移户。明太祖制定的鱼鳞黄册这一官府册籍之中,从大的类别来说,有军户、民户、匠户、灶户(注3)这四大户籍,其细分起来,又有米户、园户、囤户、菜户、渔户、马户、窑户、酒户、裁缝户、船户、蛋户、站户、僧户、道户、陵户、坛户、女户、丐户等等,计八十余种。这里面,并无“移户”之说。

        黄观却知道“移户”是怎么一回事,因为朱棣曾写过一本小册子,他们这些所谓的“文职奸臣”都看过那本《移民纪要》。

        所谓的“移户”,指的是移民海外之户。那些到吕宋去的移户,上岸之后,16-40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可无偿获得100亩荒地以供开垦,其余老弱妇孺每人可也分得20亩荒地。荒地三年之内不缴纳任何赋税,三年后土地归开荒者所有。这些移户的管理权,暂归建文皇帝的三弟朱允熥、四弟朱允熞、五弟朱允熙。也就是说,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所谓的吕宋王国是属于三王共同监国的局面,而“文职奸臣”们则负责辅助之职。

        《移民纪要》里还说,他们上岸后,应尽快建起可以防备当地土著骚扰的营地。之后,便是开荒并训练民兵。再然后,便是掠夺附近未开化的土民补充庄园所需的劳动力。

        按道理说,每一个藩王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军事指挥权,按惯例王府设有亲王护卫指挥使司,辖军三护卫,护卫甲士少者三千人,多者一万九千人。然而问题在于:朱棣命令朱允熥等王出海去就任并不存在的新王国的监国时,规定朱允熥的护卫可以“自愿”跟随。

        任凭“自愿”自然也就麻烦了,这次出海建国,上至监国朱允熥,中至“文职奸臣”及他们的亲族,下至被赦的罪囚,如果不是为了避免遭受更为严厉的惩罚,哪里找得出一个自愿的?!

        结果,“自愿”跟随朱允熥等王出海的护卫加起来还不到三百人——就这不到三百职业军人里面,还不知道有多少是朱棣埋伏进去的钉子!想要建国,靠这不到三百人的武装力量绝对不够。朱棣虽然许诺将来还会调派士兵前去支援,但他既没有明确说明时间期限,也没说究竟会调派多少士兵。所以,将来无论是为了好好生存下去,还是为了建立王国而展开军事行动,训练民兵一事对他们来说绝对是重中之重。

        黄观木着脸望着大海,回忆着《移民纪要》里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国史籍记载,早在10世纪以前,民都洛岛就出现了一个麻逸国。成书于13世纪的《诸蕃志》有麻逸国奴隶殉葬的记载。据史籍,最早的巴朗盖联盟是12世纪建立于班乃岛上的‘马迪亚斯’。目前,马来人正在从已**化的马来半岛和苏门答腊迁入。他们促进了**教在菲律宾诸岛的传播,在苏禄岛、棉兰老岛以及吕宋岛创立一些**苏丹国,如苏禄国、吕宋国。这些**苏丹国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属于早期封建制国家……应以优势兵力,利用吕宋尚未统一的机会,待时机成熟一举占领马尼拉。之后,慢慢蚕食菲律宾其余土地,使新建王国发展壮大。”

        “……吕宋王朱文圭为吕宋王国最高首脑,犯官陈迪、练子宁、黄观、景清、胡闰、邹瑾、郭任、卢迥、侯泰、暴昭、毛泰亨、陈继之、董镛、曾凤韶、王度、高翔、魏冕、宋徵、王叔英、巨敬等人均恩赐有邑恩骑尉之爵,为国王直属附庸。有邑恩骑尉拥有对私人庄园的全部治理权。”

        “有禄贵族不加邑号,只加美号。有邑贵族则不加美号,只加邑号(注4)。”

        “由有邑贵族管辖的,人口超过五十户的村、屯或山寨等聚居地方为一个基本采邑领……”

        “可采用任何方法令当地土著成为依附于庄园的农户,待人口充足后,可新建庄园扩充采邑数量……”

        “拥有基本采邑领五个,为有邑云骑尉;拥有基本采邑领十个,为有邑骑都尉;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二十个,为有邑轻车都尉。”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三十、四十、五十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男爵……”

        “拥有基本采邑领达一百、一百五、两百个,分别为三等、二等、一等有邑子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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