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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0 那个农村大学生进了大城市北京 (7 / 11)
peoplehearingbutnotlistening”。我带着耳机走在操场上,走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像达斯汀霍斯顿主演的男主角本恩埋头走在看不见尽头的街道上,倾听着二十岁的寂静之声。
那个春天我开始认真的思考我未来的路,马上就大三了,考研或者工作都要准备了。我对新闻工作没有兴趣,也没有信心能胜任快节奏高强度的职场生活。我不愿意做整天与人打交道的职业,那时候我自己的内心还远远没有安顿下来,我还没有做好出山的准备。我对自己的学历也不满意,北大始终是我的一个遗憾。最重要的是,我认为自己的特长是艺术,是情感。在我此前的人生中曾经有几个比较认真的理想,政治家,作曲家和歌手,哲学家或者说思想家,作家。成为政治家的愿望在我上了大学后就没有了。我认为自己没有那样的先天条件,也不再认为自己有那方面的天赋。
大一的时候,我迷恋哲学和音乐,那时我曾经非常迷恋德国文化,德国古典音乐和古典哲学。贝多芬,瓦格纳,康德,黑格尔,尼采,我狂乱的内心渴望通过这些近乎宗教的极端热烈的美酒来自我拯救。事实上我读不进去他们的原著。我只是在那里寻找一种自我英雄主义形象的投射和虚幻满足。那时候我认为哲学和音乐是最伟大最有力量的东西。其实那是我那个年龄的宗教。
大二的上学期我自学简谱,尝试自学作曲,我的内心常常涌现一些旋律,我用手机录音,希望有一天能自己编曲。当然我很快意识到这不可能,太难了。成为歌手,那就更不可能了,我没有唱歌的天赋,从未上台唱过歌。
我对政治失去了兴趣,作曲家又不可能,哲学家么,就连我自己也知道,我们的时代已经不需要这种职业了。不过当我决定考北大研究生的时候,我在哲学和之中还是犹豫了一下子。考哲学能满足我内心狂热的自我想象。但是我认为自己在情感上胜于理智。我并不是像大多数人看不起哲学系所以不去考,而是我认为我没有那样的大脑和天分。
我决定去考北大中文系,而且是中国古代专业。这与我当时或者大学前一年半的阅历有关,我把对于古典文化的痴迷投射到自以为擅长的领域,这自然就是中国古代。大学的前两年我还看了不少古典诗词。我们新闻专业的基础课里有古代,当时我就对教材很感兴趣。那是一本古代经典的选注本。作品不多,但全面而精华。在那里我第一次对中国古代有了一个初步系统的印象。我还第一次读到了明代传奇《牡丹亭惊梦》,唐传奇的《霍小玉传》,《聊斋志异》里的《婴宁》。还有我在大一下学期第一次听到昆曲后的不能自拔,看了电视剧《红楼梦》后的流连忘返,这一切让我觉得古代的世界如此美妙,博大,精深。
当然,当我意识到成为政治家,哲学家,作曲家已经不可能之后,成为作家的梦想就变成唯一可能的长期奋斗目标。而中国古代无疑是个有利选择。
当然在当时,我还认为自己会成为一个研究古代的学者,我认为自己会成为国学大师。当时我还认为成为一名古代研究者,成为国学大师是光辉的事业,可以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的。
那时的我一定不会想到今天我作为一名古代专业的研究生会对这种人文理想如此嗤之以鼻。那是我那个年龄的宗教,我那时候并不自知,就像所有的少年都不知道自己仅仅是一只半大不小的杂食动物一样。
那个夏天,2010年的夏天,我看了南非世界杯,那是我第一次认真看足球。当然,出于对德国文化的狂热,我成了德国队球迷。我不懂球,我看世界杯就是为了释放过剩的荷尔蒙。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已经过去八年了,**世界杯就要开始了。我上次看世界杯是四年前,那是我第四次考北大的七月。那一年我的德国队拿了冠军,我以为那是个好兆头,我该考上北大了。可是,能不能考上北大跟你喜欢的球队夺冠没有一毛钱关系。这就像能不能把女神弄上床跟你相不相信爱情没有一毛钱关系一样。如果不是失败了四次,我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可怜的小知识分子们永远都不会明白的。
关于那个春天和夏天,还有什么值得写的呢?对了,那时候我温和地喜欢着一个南方姑娘,五月中旬的一个夜晚,我和两个好友,一个来自湖南农村,是个踏实上进的小伙,一个来自浙西小城,重度文艺青年一枚,我们仨在月色下的田径场畅谈爱情人生。我记得那是子夜时分,我们争相吹嘘喜欢自己的女生,说的自个儿不亦乐乎。说完还大声喊着喜欢的女生的名字,在暮春的午夜里表白着青春的躁动。
大二上学期就那么结束了。那个暑假我的大学生活翻起了新的一页。我去一个京郊的高尔夫球场实习,陪一群小孩打球玩耍。在那里我认识了此后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朋友,也开始了奋起改变自己的新征程。
和我一起去实习的有好几个大学生,其中有一个是我们学校外语系的大三学姐,天津姑娘,人好看,也爱打扮。我喜欢她。有一天上午,来了一个新同事,他的发型着装给人的感觉很像广东人或韩国人。自我介绍之后,才知道他也是我们学校的学长,重庆人,踢足球的,比我们大好几级。不过看起来很年轻。
我刚开始并没有特别注意他。直到过了两天,发现他跟我喜欢的那个学姐打的火热,才注意到他。我记得那是认识两三天之后的上午□□点,我们那时刚到庄园,学生还没报到,所以还没什么事。我们仨单独在一处,本来很无聊,他却总能找到乐子。我记得他简单评价了我,还道出了我的心事,我当时很吃惊。他看人很准,说话轻描淡写,幽默有趣。我很快就意识到他身上有我性情中急缺的东西,我当时表示要认他做老师。他说,拜师就要磕头。我当然没有。不过自此以后的半个月里,我们仨在一起玩的更多了,几乎是有时间就腻在一起。他名字最后一个字S开头的,所以我就姑且称他为S哥吧。两个星期后S哥不见了。我也没太放心上。可是我对学姐的感情更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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