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2008:农村少年不知愁 (4 / 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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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08:农村少年不知愁 (4 / 7)
        关于初中生活给我留下的财富。我要感谢两个老师。一个是我的班主任老师。最后我们班打破校史,有接近两位数的学生考上省重点高中,首先要归功于他。还有一位老师,是我初一的语文老师。

        他是一位启蒙者。据说年少的时候也是个文艺青年,正赶上八十年代末的文艺余热,发表过一些作品。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就成了我们小镇中学里的语文老师。那时候是世纪初,全国都在搞素质教育,他也是素质教育的热心践行者。他上课有时候不带语文课本,会给我们读当时最流行的作品。当时,韩寒和蒋方舟刚火起来,他就在课上给我们读他们的文章,还用他们少年成名,离经叛道的事迹激励我们。为此,我们的班主任老师对他很不满。为了鼓励大家,他自己花钱买小奖品,在课上搞知识竞赛。他还鼓励我们读金庸的武侠,说《天龙八部》是最好的作品,他都翻烂了,就是“韦编三绝”的意思。从他那里我们这群乡下孩子第一次知道世界十大文豪。

        不过,他做的最了不起的事情不是对我们,而是对他自己班的学生。他是我们隔壁一个普通班的班主任。那时候,进入普通班就意味着考不上重点高中,事实上那里的孩子就是来混一张初中文凭,毕业后就去打工的。所以他们基本上都不学习。怎样管理这群不学习的孩子呢?他的思路在我们那里的学校是独一无二的。如果大家看过经典的法国电影《放牛班的春天》就应该猜出他进行了一场极具创造性的浪漫实践——音乐课。

        我们那里的初中是没有美术课、音乐课的。他从我们的小学里找来一个音乐老师,教唱歌。有那么一个学期吧,每个星期的某个时间点,隔壁都会响起甜美的歌声。那歌声我们这群实验班的优等生也是羡慕的。

        我当时是个保守的学生,虽然很喜欢他的课,但又怀疑他的离经叛道的教育理念。直到后来上了高中大学才意识到他的出现对我们这群没有机会见识外面世界的农村少年是多么重要。

        我们镇子里的初中跟城里的相比,初一初二管的还是松的,主要是城里的初中竞争更激烈,生源保证更不稳定。我们大多都是到了初三,狠狠地学一年。我初一初二除了把英语给补了上来,其他的科目也没有太用心去学,还过得去。初三一年不敢放松,最终顺利的考上了县城里的一中,也就是大部分考生都向往的省重点高中。

        说起中考后的填志愿,这里面还出现了一个有意思的小插曲。我那时候喜欢文科,以为将来自己是要从政或者管人的,很看不起理科,觉得培养出来的就是螺丝钉。于是我铁了心的要读一个文科好的学校。当时一中的优势主要在理科,文科跟二中比并没有特别的优势,甚至有人说二中的文科更好。我信以为真就要读二中。家里的人拼命的劝我读一中。他们不懂什么文科理科,就是认为一中比二中好。事实上,一中的生源质量比二中好太多,就像清华北大和其他985的生源差。至于二中文科比一中好,也是不符合实际的。他们为了争夺生源,故意的培养两个文科的高分考生,造成了这样的印象。但我最终也没有选择二中,一个是因为我也知道他们生源质量不行,另一个是家里人说二中附近有火葬场,环境特别差。这是真的,等我上了高中才知道,二中在城西北郊区,附近工厂多,校园绿化也不好。而一中是有名的花园式学校,位置在县城中心,什么都方便。

        说到学文科,我要顺便说说我年少时的学业理想。我在这个世界上听说的第一所大学是清华大学。那是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传说村东头有户人家的儿子特别争气,考上了清华大学。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还有个有北大。不知道为什么,在我们那里的农村,清华比北大名气大的多。据说那是一个专门出国家领导人的地方,在皖北的农村,人们把当官看成最有出息的职业。所以我人生第一个具体一点的能称为理想的目标就是考清华。

        但是这个目标在初一的时候变成了北大。原因是初一语文课本里的一篇课文。很多年后我考上了南开,认识了一位同样想考北大没考上的北京姑娘,一谈到北大,聊起来的仍然是这篇课文——《十三岁的际遇》,作者叫田晓菲,在八十年代的**也是一个名人,她十三岁因为写作天分被保送到北大,后来成为哈佛大学东亚学院的年轻教授。作者在文章里以大三的老生身份追忆了自己的早年成长经历和北大的求学岁月,萦绕着属于八十年代自由浪漫的人文气息。十一岁的我对这样的故事完全没有抵抗力。再加上那时候我已经对理科完全没兴趣,于是果断的改变了人生的目标,从清华到北大。

        随着高中生活的开始,这个目标变得更加紧迫,成为我整个高中生活全部的动力。在我那时的想象里,考上北大,就是今天人所说的走向人生巅峰。那时候还没有阶层固化这个词,也没有人怀疑北大清华能彻底改变一个农村人的人生命运。

        高中生活的第一步是军训。我现在对军训没有太多印象了,只是清楚的记得同一个方队有一个“刺头兵”跟教官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当时我以为这种学生是没有出息的,但我的判断被后来的事实否定了。这个刺头兵后来成为我高一某段时间的同桌,他每次数学考试都是班里最好的。后来我学了文科,高考后在学校外面的新华书店遇见他,那天他是拿了浙江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来书店买书准备大学生活的。而我报了北大也报了浙大,却要准备复读了。

        进入高中对我来说是一场新鲜的旅途。县城里的生活对于村镇来说要精彩的多。我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想买书太方便了。我第一次接触了这么多世界名著,以前只听说过名字却没有机会看到书。但是,整个高中我都没有真正读完一本名著。原因大家都懂,高考不考这个。

        我和一个初中同学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在公安局的老家属院里,房子很破旧,但房租便宜,一个月三十块钱。隔壁住着一户人家,是同村的“老乡”,男的是老中专生,曾经在县里的某个无关紧要的事业单位上班,也曾经是村里人眼中的公家人,我在那里住的时候,他已经下岗了,。他的太太没有正式工作,人长的像男的,他虽然下岗了,但仍然嫌弃她。

        我的室友年龄比我大一两岁。他算半个孤儿,父亲在他十岁的时候因为车祸死了。母亲改嫁了,他跟着叔叔生活。他话不多,但是很健谈。我们一起住了两年,相处愉快。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mp3我们也买不起,我们就用练习英语听力的复读机听歌,放的是磁带。他喜欢刘德华,买了很多刘德华的磁带。我本来没有听过太多歌,受他的影响也成了刘德华的铁杆粉丝。而当时最流行的歌手是周杰伦。刘德华是四大天王的中坚力量,显然是属于九十年代的过气天王。我们都有很浓的怀旧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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