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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参觉疑案 (2 / 6)
戴胄不慌不忙地说:“陛下如果立即杀掉他,那就不是我的职权所管得了的。
可是,既然已经移交给我处理,我敢毁坏法律吗?”
唐太宗说:“你自然是恪守法律了,却让我失信于天下人,你说怎么办?”
戴胄说:“法律是国家用来向天下人公布最大的信用的,您的话只是发泄了一时的喜怒情绪。
陛下出乎一时情绪激动打算杀掉他,冷静考虑觉得不能这样做之后押送大理寺依法惩处,这正是克制个人情绪而留存大的信用。
如果曲从个人情绪,背离法律所应有的信用,我就要替陛下惋惜了。”
唐太宗听了大受感动而醒悟,赞同了戴胄的说法。
贞观六年,戴胄被调任尚书左丞。唐太宗同情他家贫困,特地下令赏赐给他十万钱。
以上为旧唐书所载,而今正是贞观元年,戴胄正职大理寺少卿职位。
沈默进屋,一见戴胄就顿觉眼熟,那天上朝,除了长孙无忌,杜如晦和一众老将外,就属这个戴胄给沈默的印象最深。
(满朝堂之上就属他向李世民奏报的事情最多。
小到寻常百姓打架斗殴,大到朝中文武违法乱纪,就没有他不敢报的。)
“下官沈默见过大理少卿。”
(来之前沈默特意打听过这戴胄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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