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断了肢的马儿 (2 / 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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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断了肢的马儿 (2 / 2)
        身旁的小东西吃完了一碗粥就撸起衣服,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偷偷瞥了一眼父亲,伸了个懒腰,高声道:“吃饱了,吃不下啦!”父亲没应,只见他轻轻吐出一口气,然后捧着约摸有他一个半手掌大的碗,若无其事地洗干净了放进碗筐里,发出当的一声清脆响声,不料父亲似乎是回过神来了,瞪着眼道:“吃完了?才一碗?再打一碗!”

        弟弟顿时撅起嘴,伸出两只手呈半圆比划,委屈地说,“那个碗,那么大,我吃一碗都快吃不完了!你还要我吃,我都快撑死了!”说着他拉起衣服露出拉圆滚滚的肚皮,小手拍了拍像西瓜的肚子,发出咚咚的响声,我和妹妹顿时笑喷;父亲也笑着摆摆手说,“好了好了,吃饱就出去散步消化一下,等睡午觉。”

        说到出去,他顿时化身二流子,兴奋地跳了出去,父亲连忙警告他,“不能跑!”

        弟弟一边应着一边手忙脚乱地穿鞋,声音越来越远,令父亲忍不住笑骂——这二流子!

        身份有一刹那的活跃,在弟弟跑出去后,就又顿时消散的一干二净,气氛回归沉默并且带着一丝压抑;就像并拢双手伸进盆里,然后猛地向两旁拨开,接着收回,水流顿时重新汇聚一样。

        我不禁感到悲哀。

        一个家庭的氛围,竟然只靠一个弱小的身躯拨动;我们这些岁数比他大的人,却只能依靠他而获得日常生活中的、被压抑沉默、疏离、陌生、等氛围所笼罩的,开辟出来的短暂而又具有拨开一切负面情绪的一点快乐,以至于弟弟每个周末都上大堂姐家时,父母罕见地流露出不舍,但还是让他去陪大堂姐的**玩耍;其中也有弟弟自己愿意去的意向;小孩子嘛,难免爱玩,贪些口舌之好,我弟弟也同样是如此。大堂姐只是大专毕业,在当今年代一抓一大把;一开始是在一个手机分店当员工,过了两三个月就成了店长,工资不高也不低,在镇上有房的的情况下,日子过得也也较宽裕,工作时间也少,平时没事就经常与朋友们在一起打牌、做头发,搜寻化妆品等许多当代女性都做的事情;虽然她结了婚,性子却仍是跳脱潇洒,当店长不过两个月便辞去了这份待遇还算可以的工作,转而成立了一个公司,看名字与其经常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应该是做家政服务的,不过公司规模很小,生意似乎很差——经常在朋友圈发一些关于旅游的信息;我父亲有一次打电话给她,问她是不是很忙,她说没有工干,闲得很。姐夫似乎对她的所作所为不十分在乎的样子,没见他关心过堂姐的公司状况,或许私下里问过吧,我不得而知,也没多大的兴趣去了解。不过不不妨碍我堂姐是家族里最有出息的人,开一间公司啊——即使是一件规模极小的公司,却也阻挡不了这份荣誉浮现在家族每个人的脸上,这对我们是不可相信的!公司这个名词,只在电视上才见过,现实生活哪见过!不管公司如何,只要开得起公司,就是大有出息的人!就是大名人!

        大伯谈起大堂姐时,骄傲的笑容在他这个黝黑,沟壑纵横的脸上绽放开来,晃眼的如天上的骄阳。而且他对于大堂姐嫁得一个城镇户口的人也格外满意,城里人虽不像以前那么高贵,乡下的人们在面对城里人时也不再自卑,可是城市户口的人总难免教他们羡慕,这是很久之前就深深扎根于他们心里土壤的思想,短时间内难以拔除。而且,大堂姐还给大伯大伯母生了一个可爱的孙子,那眉眼,甚是清秀!总让人忍不住怜爱。可惜的是,嫁夫随夫,那可爱的孙子不能一直陪在他们身边,他们还是有些不舍与遗憾的,不过他们也释然,他们成天在地里干活,哪里有时间带小孩。我大堂姐和姐夫,加上姐夫的爸妈也大都没时间带这个五岁的小孩,所以我这个……侄儿上的是寄宿学校,只有周末才能回家,周末的时候我大堂姐会暂时放弃手头上的“工作”,叫我弟弟上去陪我这个侄儿玩,我弟弟乐于去,因为我大堂姐的家是很多玩具与零食的,还会时不时带他们出去玩,更为关键也是最吸引我弟弟的是,她的家里有电脑!这小东西能在那里玩电脑游戏,而且,还有手机玩呢!对于这个时候的小学生来说,只是根本无法抗拒的诱惑!于是每到周末,不需要我大堂姐喊,他就会央求我父亲拉他上去,这时我们的脸上就会露出些许的无奈的笑容,都清楚他这样做的原因。

        小孩子爱玩,天性,在正常不过,所以父亲也愿意接受他的请求,带他上去,不过还是要等到大堂姐喊先。我能轻易想到其中原由,只是不愿去深思。

        父亲突然说,“星期一就是国庆节了,下午我大概六点半才来拉你们。有点晚,但回去的时侯阿妈已经做好饭菜了。”

        我点点头,扒完碗里的最后一点粥,手掌压着碗思索了两秒后,我终于还是没有下定决心再打一碗,父亲看见我洗碗,瞪大些眼睛说,“不吃了?这么大的人就吃两碗粥,怎么长得高?再打一碗。”

        我放好碗筷,摇头说,“真的吃不下了。”

        父亲叹了口气,无可如何地说,“你们现在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吃的是越来越好,几乎餐餐有肉,可是吃的却越来越少。当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一顿饭起码吃三碗,碗还比这个大。而且那时候,哪里有鱼肉这些,放学回来匆匆煮粥,炒盘咸菜就吃了。真的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我默默地听完,然后说了声我去叫弟弟回来睡觉了,他便调整下躺在床上的姿势,把后脑勺下的枕头压的愈发没了脊梁,发出一声粗重的呼吸声,继续看了。

        叫那小家伙自是浪费了一番气力:高声叫了几声,没动静便开始在楼层里跑上跑下,再去他熟识的朋友家里,仍是没找到他,最后在门外的奶茶店的门口看到他正一手插墙,半弯腰,透过上分的空隙,使劲瞅他的朋友打游戏了——一部手机,让五六个小学生围着他,确实是相当的气派。我快步走过去双手钳住他的肩膀,把他升起来,然后踉跄地转身回跑,笑着说,“回去睡觉!”

        他受到短暂的惊吓,很快就回过神,蹬着四短肢,摇头晃脑地高声说:“我不要,还早!我不要!”

        “这是爸爸叫的!”

        他立马止住嗓音,不用我强力控制他便老实了下来,四肢无力地垂落在空中,我放下他,他嘟着嘴,在烈日的照射下,耸拉着身体,就像脱水的白菜,焉巴巴的,仿佛一下子失去了精气神似的。我气笑扯着他的脸,他撒气似的一手扫开,我大笑一巴掌拍在他屁股上,大喊一声驾!他转过身一脚朝我踹来,我没由来的感到一丝神伤,没了继续戏弄他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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