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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过堂 (2 / 3)
邵洪亮有条有理无懈可击的说法,让在场所有人都不得不接受。即使是王县令,也只能默认。
周讼师见自己两辩都被对方揭穿,顿时显得有些不安,他非常及时地站出来说:“既然原告方如此强词夺理,要以莫须有的罪名治人于死地,请问原告方可有凭证?”
邵洪亮皱了一下眉头,他知道对方下一步会怎么应对,便只是在口头上说:“郭冬成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将谢春香逮死在家的,此事整个邵家河的很多人都可以作证!辩方如此歪扯邪说,分明是在藐视当朝的法律,作为一个公平正直的讼师,理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以事实为依据,如此歪曲事实,睁着眼睛说瞎话,试问你一个讼师的良知何在?居心何在?今后还想不想被人信任?”
一席话,说得周讼师面红耳赤,但周讼师却不以为耻地笑着说:“原告方拿不出证据,只能说明原告方是在污告。可以告诉大家的是,我被告方不仅带来了证词,还带来了证人!”
说着,便将一张早已写好的证词当堂念道:“出事当日,本人在现场看到的情况是,谢春香拦着不让郭保长进去拉人,郭保长顺手牵了一下谢春香,年令太大的谢春香一时头晕,倒在地下,然后就死了。证明人:郭大年。”
大堂顿时陷入了紧张势态,案件审理开始朝着对原告方非常不利的方向去发展。邵洪亮低头问了一下邵草民,然后当堂对王县令,也是对所有在场的人申辩:“此证书所言,与辩方刚才所歪曲的事实说法如出一辙,有人为之嫌!而且,据我所知,这证人郭大年,原本就是郭保长的家人,我朝法律有明确规定,自家人不可以为自家人作证,如果作的是伪证,就更要负法律责任!因此,此证理当告知无效!”
王县令听着字字逼人,便不无暗示地看着周讼师说:“原告方言之成理,你可否拿出新的证据?”
周讼师有些紧张的说:“既然口说无凭,立字为据的证据也不生效,本方就只好向公堂推荐一个证人,现在就让这个证人来说话吧!而且,这个证人不仅不是郭姓人,而且还是邵姓的本家,这个证人的话,肯定是最有力的说明!”
“带证人上堂!”王县令有些兴奋地大声吩咐。
邵草民和邵洪亮都内心一震,这个姓邵的证人会是谁呢?当他们还没有来得及细想时,邵敏就从后面的小屋里走进了公堂。
邵草民一下子就全明白了这邵敏那天假仁假义跑到他家来说好听话的真正目的和用心,他本想跳出来大骂一通,却怕王县令治他一个扰乱公堂之罪,不得让他说话,便暂且忍住了这口气。
更让邵草民生气的是,那邵敏不仅不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说实话,还顺着郭家歪说乱说一通,把本来的事实本未倒置,让邵草民听了就恨不得一刀捅了他。邵敏却一点耻辱的感觉没有,他照常把整个事实颠倒黑白地说个没完没了。最后,就连有非常耐心的邵洪亮也听不下去。
邵敏说完,周讼师似乎找到了有力的把柄,站起来对王县令说:“证人已经把所有事实说得一清二楚,请大人明察!”
王县令点了点头,又象征性地抬了抬下巴,对邵洪亮说:“原告方还有什么话要说?如果没有的话,本县就要断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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