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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 (1 / 5)
        游戏这个词,我越来越陌生。现在让我蹲在路边拍洋画,那我肯定是拉不下脸来的。

        就在“南亚第一城”还是土埂子的时候,我拆了老徐的“飞鸿伞”,用自行车轮圈磨完以后,拿个布口袋就准备和发小们去那边叉几只“田鸡”、“石蹦”。敢叉“牛蛙”那都得是胆儿大的,在我眼里那玩意儿和哥斯拉区别并不大。不过说实在的,牛蛙比起石蹦和田鸡,口感和味道那真是差远了。

        从潭子里捉的蝌蚪从来没变成过“蛙”,清一色的“癞蛤蟆”,尾巴还没掉就放生了。每逢家里吃胡萝卜朱阿姨都会把“萝卜屁股”留给我,放在碟子里添点儿水就能孵“癞蛤蟆”了。

        游戏可以说是友谊的“保鲜剂”,无论男孩女孩都是。只不过感觉现在玩儿游戏能玩儿急眼的人到处都有,所以保不齐哪天就“绝交”、“离婚”了。

        但是个游戏它就得分“胜负”,我认为其魅力在于你明明输地一塌糊涂,却还是一遍又一遍地去参与并摸索。碰着就死的肌肉男、铁头功大成的水管工、会扒墙的小正太和能发电的黄耗子……长大后仍留在昆明的这几个货酷爱国粹,那当真是来时振臂高呼“输死无怨”,去时心有不甘“择日再战”。

        没钱没“自由”的年代,院子里流行过“郭大王”、“发条陀螺”、“双钻双星”等等,可玩到最后都会变成“**”,经久不衰。要不是现在两蓬草连我们的脸都挡不住,我敢说他们几个照样儿愿意玩。

        游戏升级从“幢”到“院子”再到“隔壁”,声势浩大起来能同时有三、四十个人一起玩,八、九岁的时候玩起来那简直是近乎疯狂。不过规矩也挺多的:“不准躲水箱”、“不准上房顶”、“不准藏配电房”……。听听,这都是人藏的地儿么?能活下来实属不易。往草坪上一趴或者灌木里一钻,借半蓬草就能“猫”起来的日子一去不复还。想要成为会打猎的好猎人,得先成为一只好狐狸。

        “阿雄来?”

        “肯定在五栋呢草壳壳里面。”

        那会儿都觉得院子怎么就那么大?从大门口到营房用跑的,感觉能跑一个晚上……

        “电在哪点儿?”

        “电!”

        “放公鸡啦!”

        “摸着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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